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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景秀三峡】三峡大瀑布+清江画廊双动2天1晚跟团游
跟团游 编号:394964

【景秀三峡】三峡大瀑布+清江画廊双动2天1晚跟团游

¥388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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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月多日期出发

★精选景点:穿十大名瀑-5A景区三峡大瀑布,赏八百里清江-清江画廊;
★独特体验:天下第一大天然生成的石佛―清江大佛、天然生成的孔雀开屏山等
★精彩旅行:“天然氧吧”三峡大瀑布,“天赐清凉,穿瀑体验”;
★美味餐食:凉虾、萝卜饺、高山土鸡、炕土豆、白汤肥鱼、清江鱼、清水虾、土家腊肉、银鱼;
★温馨服务:精选空调旅游大巴,优秀导游服务,保证一人一座,安全游玩;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武汉
目的地 宜昌

详细行程

第1天 出发——宜昌


导游宜昌东站接团(13:30宜昌东站-14:00三峡游客中心),乘车赴三峡晓峰风景区,途观千古之谜巴人悬棺,游览国家AAAAA级旅游区、中国十大名瀑【三峡大瀑布】(车程约1.5小时,游览约2.5小时):正在争创国家5A级景区的三峡大瀑布,距宜昌中心城区29公里,是探秘神农架的必经之地。全长5公里的大峡谷步步皆景,环湖、戏水、穿瀑和悬崖观瀑四大游览区,星罗棋布的“六道十台十八桥”,让整个大峡谷景区到处都有兴奋点,到处都是摄影点,到处都能体验快乐,到处都有欢声笑语。高102米、宽80米的主瀑,比黄果树瀑布还高30米,午后一道彩虹横跨山间,将瀑布衬托得愈加粗犷豪迈、美不胜收;全国独一无二零距离“穿越”大瀑布,“湿身”快意让男人欢笑,女人尖叫,著名画家范曾先生为景区挥笔题下:“天赐清凉”。三峡大瀑布多次被人民日报评为“中国十大著名瀑布”、被湖北省旅游委授予“省生态旅游示范景区”、“省卫生示范旅游景区”“省级文明景区”等殊荣。观百米高瀑、玩湿身穿越和享充沛负氧离子让三峡大瀑布成为三峡旅游不得不玩的旅游胜地!晚入住酒店休息。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宜昌

第2天 宜昌

早乘车赴5A级风景区【清江画廊】(车程约1.5小时,游览约4小时),观隔河岩大坝外景,步游土家风雨长廊,穿巴人时空隧道,观清江民俗风情及优美风光图片展,土家风情街观仿明清时期土家古建筑群落。旅游专用码头登游船,船观清江倒影峡风光,青山如黛,江水烟波浩淼,数百岛屿星罗棋布:天然生成的石佛―清江大佛、天然生成的孔雀开屏山等。登巴文化的发源地武落钟离山:白虎亭观清江风光,德济亭听德济娘娘养育土家儿女的动人故事,向王庙祭拜土家祖先在天之灵,石神台触摸神石为您带来好运,观看土家族先祖繁衍生息的赤褐二穴。送宜昌东站乘动车返回出发地,结束愉快的行程!
武汉站参考车次:【D5820次(19:22-21:37)】;
汉口参考车次:【D5820次 (19:22-21:21)】;
天门南参考车次:【D5954次(19:49-21:45)】
潜江参考车次:【D5954次(19:49-20:53)】
荆州参考车次:【D5820次(19:22-19:59)】。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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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可代订省内/宜昌往返动车二等座,宜昌段空调旅游车,
2、住宿:酒店双人标准间1晚,空调、彩电、独立卫生间;
3、门票:三峡大瀑布、清江画廊圣景游+观光游船;
4、用餐:全程不含餐,其余餐敬请自理;
5、导游:当地导游服务;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建议购买旅游意外险;
7、购物:不进购物店。

费用不含

1)升级酒店费用。
2)产品价格全程不含餐,在旅游行程中,导游会建议游客统一交纳35—40元/人/餐的餐费,以便导游代为统一安排,节省游览时间;游客也可自备零食或干粮。游程中景区用餐不建议游客自行点餐,可能因等候时间过长影响其他游客的游览。
3)三峡大瀑布景区内穿瀑雨衣5-20元/件不等;景区设有电瓶车,电瓶车行驶路程单程约1500米,电瓶车行驶约5分钟,单程10元/人,往返20元/人,此段路程单程步行约25分钟,游客均可自愿选择消费。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特殊人群退费标准:(持军官证、老年证、学生证等其他符合景区门票优惠政策条件的游客;请游客必须在导游购票前提前把优惠证件交给导游才能享受门票优惠。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款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60-69岁老人、学生证:均无优惠。
70岁以上老人、军官证、残疾证:三峡大瀑布可优惠20元,清江画廊现退20元/人。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