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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20人小团】港澳精致美食4天 (香港观光+自由+澳门观光+自由)SG10
跟团游 编号:460387

【20人小团】港澳精致美食4天 (香港观光+自由+澳门观光+自由)SG10

¥2638 ¥4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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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多日期出发

★香港百年交通工具:叮叮车/天星小轮
★不可错过:香港故宫博物院进馆赏千件珍贵国宝(入馆)
★60年历史香港老字号“泉章居”,有香港鸡王之美誉
★食神蔡澜力荐明星食堂,蝉联米其林推荐“增辉艺厨”
★新体验:时光漫游,复古敞篷巴士“落日飞车”
★大众点评必吃榜:路环码头面馆“鱼翅汤面+猪扒包”
★独家体验:DIY杏仁饼手工坊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香港 澳门

详细行程

第1天 广州-香港

兹2026年春节期间,港澳地区受出入境口岸、交通管制、市区路况、景点人流拥堵等影响,行程中部分景点会受到影响,详情请参考如下:
1.香港故宫:初一至初二(2.17-2.18)闭馆取消,退费50/人
2.天星小轮:初一至初五(2.17-2.21)取消此景点,赠送项目无费用可退
3.香港警队博物馆:年初一至初二(2.17-2.18)闭馆取消,赠送项目无费用可退
4.维港夜游船:初二(2.18)受维港烟花汇演影响,取消此景点,改为山顶缆车
5.澳门路环码头面馆:二十七到年初五(2.14-2.21)休业升级HK$150雅憩葡国餐
特此通知!
注:春节期间人流量较大,对个别景点特别钟爱的,建议错峰出游,谢谢!
【A】05:20广州越秀区海珠广场华夏大酒店门口
【B】05:40广州天河区冼村地铁站(18号线地铁“冼村”站G出口)
【C】06:25广州番禺基盛万科大厦楼下(18号线地铁“番禺广场”站E出口,直行200米左右)
广州市区▶香港故宫(入馆)▶西九龙艺术文化区▶午餐▶太平山顶▶(赠)香港警队博物馆▶百年叮叮车▶金紫荆广场/会展中心(外观)▶天星小轮▶尖沙咀钟楼▶落日飞车▶晚餐▶星光大道▶维港赏夜景(赠游船)▶酒店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已含 晚餐:已含

住宿

敬请自理

第2天 香港

香港全天自由行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第3天 香港-澳门

酒店▶港珠澳大桥▶大潭山观景台▶威尼斯人度假区▶路环码头面馆午餐▶圣方济各堂▶打卡澳门地标新老葡京▶DIY杏仁饼手工坊免费体验▶大三巴/炮台山/恋爱巷▶(赠)正宗葡挞▶返回酒店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第4天 澳门

澳门全天自由行。
自由行结束后,自行出关,自行返回出发地,结束愉快旅程
****行程景点、用餐、游览顺序、游览时间仅供参考,导游有权视当天情况或天气灵活调整****
特别说明:港澳珠首日行程严格执行20人小团标准。景区接送/城际交通/金巴接驳不在小团标准内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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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景点:行程表内所列的景点第一道门票
2.用餐:3正餐
3.酒店:2晚香港酒店+1晚澳门酒店
4.交通:空调旅游巴士;港珠澳大桥单程金巴车费
5.导游:香港/澳门导游讲解服务(含小费)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香港段特别赠送:香港警队博物馆参观(周一闭馆除外)、 维多利亚港夜游船
澳门段特别赠送:葡式蛋挞(每人一个 )

费用不含

1.行程外产生的私人费用
2.旅游证件签注费
3.不含单人房差
4.不含澳门返回出发地交通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兹2026年春节期间,港澳地区受出入境口岸、交通管制、市区路况、景点人流拥堵等影响,行程中部分景点会受到影响,详情请参考如下:
1.香港故宫:初一至初二(2.17-2.18)闭馆取消,退费50/人
2.天星小轮:初一至初五(2.17-2.21)取消此景点,赠送项目无费用可退
3.香港警队博物馆:年初一至初二(2.17-2.18)闭馆取消,赠送项目无费用可退
4.维港夜游船:初二(2.18)受维港烟花汇演影响,取消此景点,改为山顶缆车
5.澳门路环码头面馆:二十七到年初五(2.14-2.21)休业升级HK$150雅憩葡国餐
特此通知!
注:春节期间人流量较大,对个别景点特别钟爱的,建议错峰出游,谢谢!

【集合时间地点以导游通知为准!!】
【集合时间地点以导游通知为准!!】

退改政策

1、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的费用之外需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29 日至 15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2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6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7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行社违约 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