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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20人小团】香港精致美食2天SG02
跟团游 编号:460367

【20人小团】香港精致美食2天SG02

¥1338 ¥2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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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出行日期

2月、3月多日期出发

★香港百年交通工具:叮叮车/天星小轮
★不可错过:香港故宫博物院进馆赏千件珍贵国宝(入馆)
★60年历史香港老字号“泉章居”,有香港鸡王之美誉
★食神蔡澜力荐明星食堂,蝉联米其林推荐“增辉艺厨”
★新体验:时光漫游,复古敞篷巴士“落日飞车”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香港

详细行程

第1天 广州-香港

兹2026年春节期间,港澳地区受出入境口岸、交通管制、市区路况、景点人流拥堵等影响,行程中部分景点会受到影响,详情请参考如下:
1.香港故宫:初一至初二(2.17-2.18)闭馆取消,退费50/人
2.天星小轮:初一至初五(2.17-2.21)取消此景点,赠送项目无费用可退
3.香港警队博物馆:年初一至初二(2.17-2.18)闭馆取消,赠送项目无费用可退
4.维港夜游船:初二(2.18)受维港烟花汇演影响,取消此景点,改为山顶缆车
5.澳门路环码头面馆:二十七到年初五(2.14-2.21)休业升级HK$150雅憩葡国餐
特此通知!
注:春节期间人流量较大,对个别景点特别钟爱的,建议错峰出游,谢谢!

05:20广州越秀区海珠广场华夏大酒店门口
05:40广州天河区冼村地铁站(18号线地铁“冼村”站G出口)
06:25广州番禺基盛万科大厦楼下(18号线地铁“番禺广场”站E出口,直行200米左右)

广州市区▶香港故宫(入馆)▶西九龙艺术文化区▶午餐▶太平山顶▶(赠)香港警队博物馆▶百年叮叮车▶金紫荆广场/会展中心(外观)▶天星小轮▶尖沙咀钟楼▶落日飞车▶晚餐▶星光大道▶维港赏夜景(赠游船)▶酒店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已含 晚餐:已含

住宿

敬请自理

第2天 香港

香港全天自由行
自由行活动结束后,自行出关,返回出发地,结束愉快的旅程!

****行程景点、用餐、游览顺序、游览时间仅供参考,导游有权视当天情况或天气灵活调整****
特别说明:港澳珠首日行程严格执行20人小团标准。景区接送/城际交通/金巴接驳不在小团标准内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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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景点:行程表内所列的景点第一道门票
2.用餐:2正餐
3.酒店:1晚香港4钻酒店
4.交通:空调旅游巴士;
5.导游:香港导游讲解服务(含小费)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香港段特别赠送:赠送香港警队博物馆参观(周一闭馆除外)、 赠送维多利亚港夜游船

费用不含

1.行程外产生的私人费用
2.旅游证件签注费
3.不含单人房差
4.不含香港返回广州交通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兹2026年春节期间,港澳地区受出入境口岸、交通管制、市区路况、景点人流拥堵等影响,行程中部分景点会受到影响,详情请参考如下:
1.香港故宫:初一至初二(2.17-2.18)闭馆取消,退费50/人
2.天星小轮:初一至初五(2.17-2.21)取消此景点,赠送项目无费用可退
3.香港警队博物馆:年初一至初二(2.17-2.18)闭馆取消,赠送项目无费用可退
4.维港夜游船:初二(2.18)受维港烟花汇演影响,取消此景点,改为山顶缆车
5.澳门路环码头面馆:二十七到年初五(2.14-2.21)休业升级HK$150雅憩葡国餐
特此通知!
注:春节期间人流量较大,对个别景点特别钟爱的,建议错峰出游,谢谢!

【集合时间地点以导游通知为准!!】
【集合时间地点以导游通知为准!!】
1、拼团说明:本线路为散客拼团,团友可能来自不同地域、参加不同线路,会更换导游,不影响正常游览。
2、预订说明:预订时务必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码、联系方式), 以免预订错误,影响出行。
3、年龄说明:未成年人(18 周岁以下)和长者(65-74 周岁)须有成人(18-64 周岁)陪同出游,长者须签订《免责书》
4、过关说明:领队一般都会提前在关口等候客人,请您务必准时到达并且保持手机畅通。过关时间会因人流大小而定,如过关慢的请您谅解;因游客自身原因(如疾病、怀孕、携带违禁品、证件有误、护照抽查等)造成的通关延误,需自理费用追赶团队。
5、集合说明:此为散拼团队,请注意导游宣布的注意事项、集合时间、地点,认清楚游览车的号码,务必准时集中,请在约定时间到达上车点集合,切勿迟到,以免耽误行程和影响其他游客。如因迟到导致无法随车游览,责任及费用自负,敬请谅解。
6、行程安排:行程中标注的时间可能因堵车、排队、海关、集会、路况、天气等特殊情况有所调整;行程中所包含的景点属于打包销售,个别景点因人流限制、景区检修、交通管制等原因造成无法前往的可退景区门票(免费景点无费用可退);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台风、罢工或航班延误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旅行社不承担责任;自由活动期间不含任何服务,请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7、其他项目:行程中的赠送项目不参与无任何退费。自费增加项目,属个人自愿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8、不可抗力:接待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如交通、天气、当地政策等)造成额外费用,游客自行承担。
9、脱团离团:旅游者在出游中未经旅行社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脱团离团,未完成部分不退任何费用,离团或脱团后可能发生的任何意外须自行承担责任。
10、出行证件:报名本线路须自行办理港澳通行证和有效签注,所有出行人都须携带港澳通行证原件,并妥善保管。
11、酒店单房差:如您是单人或奇数出行,请补齐单房差,此线路不接受拼房。
12、通讯说明:本线路为出境游,敬请所有参团游客自备手机并开通国际漫游功能。
13、充电设备:香港充电插头为英标三脚方插(见图),涉及住酒店的客人建议提前自备转换插座
14、旅行社责任险:本社已依法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保险范围限于因本社过错造成的损失,具体以保单约定为准。
15、旅游意外险:本产品不含旅游意外险,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强烈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涵盖旅行全程的意外伤害保险。(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心肌梗塞、精神病、癫痫病、先天性疾病等特殊疾病患者(详见附件《疾病目录》),建议咨询专业保险机构购买针对性保险产品)。游玩过程中,因公共交通、餐饮、住宿等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给游客造成的损失,本社全力协助游客向责任方索赔,但不承担客人的损失。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按《旅游法》第六十七条处理。

温馨提示:
1、货币:港澳地区通用货币为港币,请在出行前兑换少量港币(来不及换港币的也一定要带些人民币,参考200-500/人/天)。大型商场/超市支持内地银联卡或微信/支付宝,部分交通或餐厅还是需要现金。
2、健康提醒:建议自带常备药(如感冒、晕车、中暑、防蚊虫叮咬药物等);个人疾病用药(如控血糖、控血压,哮喘,抗过敏药等)务必随身携带勿离身。港澳区旅游大巴及室内公共区冷气太足,就算夏季也要携带披肩/长袖上衣防风防晒保暖。
3、酒店说明:
*基于香港限塑令,港澳酒店不提供一定性洗漱用品(如牙膏、牙刷、拖鞋等)请自带或现场购买。
*港澳酒店没有星级制度,行程所属星级参考携程同级标准;但港澳地区寸土寸金,房间及床位狭小。
*部分酒店使用电视、电话、以及 WIFI 需要收费,如需使用,请联系酒店前台付费使用。
*极少数酒店入住时需缴纳住宿押金,一般 500-1000元/间(支持人民币、港币现金或信用卡预授权)。
4、餐饮说明:
*旅游团队用餐,旅行社按承诺标准确保餐饮卫生及餐食数量,但不同地区餐食口味有差异,不一定满足您的口味需求,敬请谅解。
*因港澳特殊习俗,中式围餐默认 10-12 人一桌,如人数超出或低于此范围菜品会相应增减。
5、出入境携带物品注意事项:
*根据海关规定,居民出境可携带 2万人民币或等值5千美金的外币现钞。
*如携带摄像机、有变焦镜头的照相机、数码相机、手机电脑等物品请提前到海关申报并保存好申报单。
*烟酒类:离境香港每人限带200支香烟、1升酒、2罐奶粉等,入境香港限带 19 支香烟。
*禁止携带枪支、弹药、毒品、禁止携带电子烟入境港澳。
*海关对不同物品的限制政策随时可能调整,出发前最好进入香港海关官网查阅最新规定。 https://www.customs.gov.hk/en/home/index.html
6、购物提示:
香港澳门是免税城市,购物请选择正规商场及连锁店购买,根据自身需要,理性消费并保留必要票据;行程中有些餐厅、酒店及景区出口的卖场或商铺,均不属于旅行社或导游安排的购物场所
7、安全提醒:自由活动期间因无导游陪同,游客需对自己人身、财产负责并请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注意安全,遵守当地交通规则(绝对禁止非法横穿马路)。一切贵重物品(包括通行证、身份证、现金、银行卡等)必须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不可放在车上,以防不测,如有遗失,本公司概不承担赔偿责任
8、遵纪守法:遵守当地风俗习惯,不要随地扔纸屑、烟头、吐痰;不要在公共场所、酒店、旅游车上吸烟,在旅游过程中注意安全。在港澳期间不得参与黄、赌、毒的行为,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均与旅行社无关。

退改政策

1、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的费用之外需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29 日至 15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2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6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7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行社违约 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