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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丽星邮轮【领航星号】香港-越南天沙港-芽庄-香港6天5晚
跟团游 编号:460321

丽星邮轮【领航星号】香港-越南天沙港-芽庄-香港6天5晚

¥2550 ¥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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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多日期出发

领航星号
提供多样的餐饮选择,让您大饱口福。从丽都自助餐厅的地道美食:或到星厨餐厅享用的全球经典美食,每一道菜都熠熠生辉。
沉浸在船上的精彩娱乐中!来学习新技能、或悠闲地躺在泳池旁,或在星光游戏馆享受游戏之夜,投入无尽的乐趣,让您全面放松。在领航星号上家庭乐趣触手可及。与孩子们的畅享水上乐园、攀岩墙等活动,与家人一起珍藏美好记忆。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下龙湾 香港

详细行程

第1天 今日主题:登船 办理时间:09:00-11:00 开船时间:12:00

今日自行前往香港码头,办理登船手续。登船后贵宾们先放下行李后便可展开新奇的邮轮体验,熟悉邮轮上的每一个区域,邮轮预计于北京时间下午20:00启航离港,开始完美的海上之旅!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邮轮上 【住宿】邮轮上
码头地址:香港九龙承丰路33号(入口位于祥业街)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已含

住宿

丽星邮轮领航星号

第2天 海上巡游

今天邮轮航行在海上,房间内的邮轮导航有每日各个活动的时间安排,请详细阅读。如果您能早起的话,不妨看看别有一番情致的海上日出。您可以悠闲地喝着咖啡看看海景,或者在慢跑道锻炼一下,于船上尽情轻松享受丽星邮轮带给您的选择和惊喜。水滑道适合不同年龄的游客,体验最新虚拟实景(VR)和换增实景(AR),或者在免税精品廊i间尽情购物!喜欢宁静的您,也可以倚在露天甲板的沙滩椅上,在清澈星空下聆听海风,晚上,顶级表演供您观赏。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已含

住宿

丽星邮轮领航星号

第3天 越南越南天沙港 靠港时间:08:00(07:00)离港时间:17:00(16:00)

邮轮于当地时间早上8点抵达越南真美港。
越南魅力海港,融合东西方风情,阳光海滩与古城韵味交织,会安古街漫步,美溪碧波荡漾,尽享悠闲时光与文化探索之旅。

【早餐】邮轮上 【中餐】自理/邮轮上 【晚餐】邮轮上 【住宿】邮轮上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已含

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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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天 芽庄(越南金兰港) (靠港时间:10:00(09:00) 离港时间:19:00(18:00)

芽庄(越南金兰港) (靠港时间:10:00(09:00) 离港时间:19:00(18:00)
芽庄是越南迷人的海滨度假胜地,融合了自然风光与人文历史。您可以探访古老的占婆塔,感受厚重的历史印记;登上芽庄大教堂,俯瞰城市与海岸的壮丽景色。钟情自然的游客可漫步钟屿石岬角,欣赏奇石与日落,或在珍珠岛享受沙滩与水上乐趣。作为经典的邮轮停靠港,芽庄为您呈现一段集文化、自然与休闲于一体的精彩岸上行程。
【早餐】邮轮上 【中餐】邮轮上/自理 【晚餐】邮轮上 【住宿】邮轮上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已含

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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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天 游览行程:海上巡游

游览行程:海上巡游
今日邮轮全天航行于海上,早餐后您可根据船上娱乐指南的安排,选择您感兴趣的游戏或课程参加。当然您也可以悠闲地躺在游泳池畔的躺椅上,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想,只是静静地享受此刻的碧海蓝天……
【早餐】邮轮上 【中餐】邮轮上 【晚餐】邮轮上 【住宿】邮轮上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已含

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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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天 香港海运码头-办理离船手续(抵达时间:14:00)

香港海运码头-办理离船手续(抵达时间:14:00)
今天邮轮于 14:00(具体以出行通知书为准)抵达香港海运码头,精彩的豪华邮轮之旅圆满结束!
【早餐】邮轮上
码头地址:香港九龍尖沙咀海港城海運碼頭伸延大樓 2 樓旅客候船大堂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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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住宿:所选客舱住宿(按 2 人/间房),如单人入住需补上述单房差价;
2、用餐:邮轮上提供的每日用餐;
3、娱乐:邮轮上指定免费设施/场所,免费观看/参加指定的娱乐节目及活动;
4、港务费:925元/人;

费用不含

1、居住地到码头往返交通;
2、邮轮服务费:内舱-海景客房160港币/人/晚;露台客房200港币/人/晚,套房240港币/人/晚,2周岁以下(不含2周岁)免收服务费(船上支付);
3、越南岸上观光(船上报名);
4、单房差:每间舱需达到最少入住人数2人,不满2人需要补单房差船票的200%;
5、保险:旅游意外保险(建议购买);
6、其他:价格包含中未注明项目。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证件须知:
中国大陆公民需持本人有效护照有效期必须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
外籍及持港澳台护照的游客,请确保持有再次进入香港及中国大陆的有效签证,如果因个人证件或签证原因造成无法按时出入境,一切费用不退,以及因此产生相关费用均由客人自行承担。

取消政策:
1、开航前61-100天期间取消,按船票30%标准收取损失费;
2、开航前31-60天期间取消,按船票50%标准收取损失费;
3、开航前15-30天期间取消,按船票75%标准收取损失费;
4、开航前14天(含14天)以内取消,按船票100%标准收取损失费。

更名政策:
1、同一舱房至少保证一名乘客保持不变,全部乘客姓名更改将会被视为取消;
2、乘客姓名更改的条款如下:至少在开航前15天(含15天)提出,并同时收取250元/人/次更名费。任何更改请求在距离出发日期不足15天提出,将收取所变更舱房的100%的舱房费为取消费用。

报名须知:
1、报名时请提供准确的名字(汉字及拼音)、出生日期、性别信息及分房要求、港澳通行证号码、联络电话号码、紧急联络人电话号码 。
2、该航次不提供电子船票,客人抵达码头后凭证件到柜台或自助办理登船手续即可。
3、价目表资料仅供参考,价格及优惠均视乎船房之供应作出调整,实际价钱以正式确定订位后之价格为准。本公司保留一切于订位确认前更改价格的权利。确实船费均以当时报名为准。
4、因应个别邮轮公司及船只航行路线,婴儿必须在邮轮启程首日,至少年满 6-12个月才能参加,需视乎航线而定。孕妇怀孕 24 周或以上(按回程日期计算)不接受登船,孕妇怀孕20- 23周,在登船时须出示医生证明信,部份邮轮公司及指定航次之最高怀孕周数有所不同,详情请向本公司职员查询。 (如有任何更改,以邮轮公司公布为准)
5、舱房号码、层数及位置将于办理登船手续时由邮轮公司派发,并以邮轮公司之最后安排为准。本公司及邮轮公司亦可在不收取额外费用下提升舱房至较高级别,客人不得异议。
6、邮轮上用膳时间 (于主餐厅内享用) 均以邮轮公司最终安排为准。
7、舱房住宿乃根据名胜世界邮轮供应而定。
8、航程路线、停泊码头位置、接驳船服务及泊岸启航时间将以邮轮公司为准,丽星邮轮或保留最终决定权。
9、旅客必须持有有效签注,本公司对旅客因个人证件所产生之任何问题概不负责。
10、我社及丽星邮轮保留权利随时更改以下之条款及细则。若有任何异议,我社及名胜世界邮轮保留一切最终决定权。
11、其他细则及条款均以【丽星邮轮】行程英文版为准。
12、行程表所列载的安排,将可能因应不同出发日期而有所变动,详情请参阅收据备注,恕不另行通知
13、邮轮公司或本公司有权因应当日邮轮泊岸时间及当地交通情况而增减所有岸上观光行程之项目,并不会因此作出补偿,各参加者不得异议。
14、如因天气恶劣,风浪大或各种未能预知或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而不能泊岸,船公司或本公司不会作出任何补偿,客人不得异议。
15、客人可于领取船票时向分行索取「旅客注意事项」,以便出发前作好适当准备。
16、若因「迫不得已理由」指战争、政治动荡、恐怖袭击、天灾、疫症、 恶劣天气、交通工具发生技术问题、载运机构临时更改班次/时间表、罢工、工业行动、旅游目的地政府/世界卫生组 织发出旅游警告、香港特区政府发出旅游红色/黑色外游警示,以及其他业界不能控制的不利旅客外游情况,本公司或邮轮公司 均不会作出任何补偿,客人不得异议。
17、在出发前及航程期间,邮轮公司有权根据天气、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调整或改变行程,对此我司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邮轮公司在启航前由于包船等原因取消行程,我司将全额退还团款,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8、航程中的靠岸及离岸的港口及行程和时间仅供参考,靠岸和离岸的港口及行程和时间可能会根据实际天气情况及其它客观情况而进行合理的调整。最后以邮轮公司落实为主,恕不另行通知;
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游客需提供3个月内三甲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并签订免责声明;18周岁以下和80周岁以上的游客需同时有家属陪同。

退改政策

1、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的费用之外需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29 日至 15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2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6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7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行社违约 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