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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肇庆星湖大酒店、星湖游船赏火烈鸟、骑楼街.古城墙.披云楼、高要金象山、纯玩2天
跟团游 编号:458846

肇庆星湖大酒店、星湖游船赏火烈鸟、骑楼街.古城墙.披云楼、高要金象山、纯玩2天

¥399 ¥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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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月多日期出发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肇庆

详细行程

第1天 出发—高要金象山—午餐自理—古城墙—骑楼街—入住酒店—自助晚餐

▶早上于指定时间地点集中出发,继而前往---肇庆市。
▶【高要金象山森林公园】(不含电瓶车+山顶光景套票等,电瓶车费用约20元/人,如需乘坐费用自理)沿着蜿蜒的步道向上,金象山森林公园的宁静与美好渐渐展开在眼前。登上山顶的观景平台,一江两岸的壮丽风光如同画卷般展现在你眼前。 这个焕然一新的景区,不仅成为了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一个省级示范点,更成为了市民游客争相打卡的热门目的地。
▶午餐自理。
▶【肇庆古城墙】是一座体现宋代汉族建筑风格的标志性建筑。该城墙历史上虽然历尽沧桑也经过20多次修葺,但城墙和城门位置未改。宋代始建的城墙至今仍然保存完整,全国罕见。肇庆古城墙始建于宋,故又称为肇庆宋城墙,是肇庆最具标志性的建筑,有肇庆小万里长城之称,肇庆古城墙是广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肇庆骑楼街】主要是指城区正西路-城中路-正东路一段。以其为主线,辐射南北向呈鱼骨状的街巷格局,形成肇庆市历史文化名城街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游客还能边走边感受时代带来的记忆,更能让年轻一辈了解古往今来肇庆府城的魅力。
▶前往入住【肇庆星湖大酒店】酒店是繁华都市的现代地标建筑,整体采用无可比拟的现代化设计结合浓郁的欧陆风格,释放出高贵华丽、气派典雅的气息。酒店是镶在星湖之畔的一颗璀璨明珠。
▶享用酒店【自助晚餐】空中美食餐厅是位于酒店29楼的旋转餐厅,一边欣赏星湖美景,一边豪叹海鲜美食。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已含

住宿

肇庆星湖大酒店(高级城景房)

第2天 酒店早餐—星湖湿地游船(含登岛观鸟)—午餐—澳雪工业旅游园—返程

▶早上享受一个没有morning call的早晨,早餐自行前往酒店餐厅享用。
▶早餐后,上午自由活动,约定时间集中退房,继而前往【星湖国家湿地公园】(含游船+赏丹顶鹤,火烈鸟)是以湖泊湿地为主体的复合型生态系统,总面积935公顷(其中水域677公顷),涵盖中心湖、波海湖等六大湖区。作为广东省首个国家级湿地公园,其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维持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被喻为肇庆"城市之肾"。园内有国家一级保护鸟类、“湿地之神”中国著名文化鸟丹顶鹤60多只;还有亭亭玉立的宫廷美女——火烈鸟等水禽130多只。星湖国家湿地公园是许多鸟类的栖息地、中途停歇地和越冬地,为广东省观鸟胜地。近距离跟大自然亲密接触尽情享受天然氧吧带来的绿色心情。
▶享用午餐。
▶【澳雪国际工业旅游园】(此为国家AAA旅游景区,园区内特设有专门产品讲解展厅,此环节不属于购物店听课环节,请知悉)澳雪国际工业旅游园位于肇庆市高新区澳雪国际大型生产基地内,由洗涤文化博览馆和10万级别标准无尘生产车间等部分组成,集沐浴文化科教与现代工业化生产于一体的体验式工业旅游景区。
▶游玩后,结束愉快的行程,返回温暖的家。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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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用餐:含2正1早,早餐及晚餐为酒店住宿含自助餐,D2午餐为围餐,10-12人/围安排用餐,团队定制,不用不退;
2.住宿:肇庆星湖大酒店(高级城景房),大床/双人房,无三人房,单人入住需补房差。
3.交通:旅游空调车,按人数配车座,保证1人1正座,请客人自觉礼让座位,听从导游安排;
4.门票:含景区首道门票,园中园门票费用需自理;
5.服务:贴心导游服务
6.保险:旅游社责任保险;(建议客人在出游前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
7.赠品:矿泉水1支/人;
8.购物:0站(纯玩)景区内或沿途商铺展示商品,不属于购物范围内;

费用不含

1、旅行社已按国家旅游局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团费不含游客旅途中的一切个人消费和旅游意外保险, 强烈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2、景点小门票、正餐外酒水、个人消费及等其他行程计划外项目费用。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变更行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酒店内的通讯、酒水、洗衣等一切私人开支。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