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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自营【赞 】惠州&东莞 食足4餐 海鲜自助晚开元名都酒店 纯玩2天
跟团游 编号:458658

自营【赞 】惠州&东莞 食足4餐 海鲜自助晚开元名都酒店 纯玩2天

¥399 ¥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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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月多日期出发

行程特色
【壕气美食】海鲜自助晚餐无限量!三文鱼刺身/生生蚝'龙虾轮番登场,搭配啤酒限畅饮
【五钻体验】入住东江开元名都露台房, 180e饱览绿意园林,畅游20米星空泳池
【文旅双享】漫步惠州罗浮山
【超值三餐】海鲜大餐,下午茶、星级早餐不重样!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惠州

详细行程

第1天 出发-可园-午餐-东莞松山湖-入住酒店- 自 由活动-晚餐

上车点:上车点:【A】06:40番禺钻汇广场东门(市桥地铁站C口旁)【B】8:00海珠广场F出口 【广州往返空调旅游车往返(按实际人数安排用车,一人一正座)上下车点可能会增加番禺、花都、大沥高速路口或周边地区,先后顺序以当天安排为准;如受交通管制,导游通知为准,当天有可能增加上下车点】

早上于指定时间抵达集合乘车前往前往东莞(车程约1.5小时),到达东莞市后,前往【可园公园]参观(停留约1小时),游客可自行进入清代广东四大名园之一【东莞可园博物馆](古建筑区域需另行付费,费用自理)。(每周的星期二闭园不对外开放。园林区域免票,需预约:古建筑区域需另行付费,费用自理,价格为:进园收门票8元。6-18周岁学生半票,6岁以下/1.2以下儿童免费,军人免费,男60岁/女55岁以上免费)。注意:门票价格仅为参考,实际以景区公布为准。
参观后前往午餐享用【东莞烧鹅濑粉】(车程约0.5小时)

前往【东莞松山湖】 前往东莞【松山湖景区】(游玩约2小时)位于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内的松山湖生态景区,享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8平方公里自然水源,42公里的亲水湖岸线,青葱峰峦环抱四周,树影婆娑郁郁葱葱,因其旖旎风光被莞人票选为“莞邑新八景之首”。作为松山湖的生态景区的核心景点之一【松湖烟雨】被评选为东莞八景之首
随后集中前往酒店办理入住。
惠州开元名都⼤酒店,是⼀家集客房、餐饮、会议、休闲娱 乐为⼀体的综合 型酒店。
晚餐:海鲜自助晚餐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已含 晚餐:已含

住宿

惠州开元名都⼤酒店

第2天 酒店出发-惠州罗浮山-午餐自理-回温馨的家

08:00早餐后,9:00集中退房。乘车前往游览【罗浮山风景区】罗浮山的三大特色是:奇峰怪石、飞瀑名泉和洞天奇景。罗浮山共有432座山峰,较有名的有飞云峰、铁桥峰、玉女峰、骆驼峰和上界峰等。其中飞云峰是主峰,海拨1296米,因为高耸入云而得名。


【罗浮山60岁以上免门票;60岁以下,门票自理54元,价格仅供参考,景区公布为准】
景区附近自理午餐
游览完毕后集合返回广州,结束愉快行程(具体时间以导游安排为准)!
回程统一送昌岗地铁站,番禺客人自行回程番禺。 (具体导游当天为准,有可能交通管制改变)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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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用车将根据团队人数安排33-53座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1正座;
2.餐:1正自助晚餐+1早+1碗东莞烧鹅濑粉+1下午茶(仅占床者使用)
第一天午餐20元/人,晚餐138元/人。
3.住:1晚惠州开元名都国际酒店
4.导游:全程优秀导游服务。
5.景点:罗浮山门票自理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建议客人购买个人意外保险)

费用不含

不含费用已含中没有提及的项目,以及个人其他消费,景区内自设的购物商铺、娱乐等项目,属于旅游者个人消费行为,如产生纠纷或损失,本社不承担责任;个人旅游意外险(建议购买)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特别约定:
1、旅行社强烈建议出行游客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具体保险险种请在报名时向销售人员咨询并购买,出行时请将该保单资料随身携带。
2、安全注意事项:本线路含有涉水游乐等的风险项目,客人应遵照该活动项目经营者对年龄、身体的要求而谨慎选择参加;参加者须遵守活动项目要求和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穿好救生衣;切忌单独游玩,并应要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活动,切忌麻痹大意,一旦在水中感觉不适时应尽快上岸休息。雷雨天和夜晚均不准下水游泳。未成年人一定要在成人的陪同和看护下方可参加,水上活动结束后不宜立即食用冷饮、西瓜、海鲜等食品。敬请客人务必在参加以上项目前充分了解项目的安全须知并确保身体状况能适应此类活动。敬请客人务必在参加以上项目前充分了解项目的安全须知并确保身体状况能适应此类活动。如发生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伤害,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