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辉旅游

康辉旅游网<经典恭城海洋>广州往返桂林海洋乡、红岩新村、百里柳江、融水双龙沟动车4天
跟团游 编号:453713

<经典恭城海洋>广州往返桂林海洋乡、红岩新村、百里柳江、融水双龙沟动车4天

¥799 ¥799
该产品的价格和团期会实时变动,下单后需要客服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即可支付

恭城月柿节+融水斗马节+海洋银杏节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桂林 柳州

详细行程

第1天 出发地—恭城—柳州

广东出发地乘动车前往 “中国最美瑶乡”美誉的恭城瑶族自治县(动车二等座,车程时间约2.5小时),导游接团。抵达后前往魅力恭城的中国月柿之乡,中国十大魅力乡村、生态旅游典范——【恭城红岩新村】(红岩新村+柿子园游览时间约2小时,景区可能产生接驳车10元/人,自费套票已含)。一路可以欣赏到红红火火的柿子像灯笼一样挂满枝头,点缀漫山遍野,宛如红色的海洋,构成了一幅幅美丽的山水画!有兴趣的话,可以来场柿子大战哦。后前往村内自由漫步——滚水坝、梅花桩、竹排风光、平江河畔桂北风格别墅群、瑶寨风雨桥,尽情体验神奇生态瑶乡的无限魅力与风情。后前往中国网红城市-柳州(车程约2.5小时)。柳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最美的山水城市”,距今一千多年前的唐代元和十年(815年),一代文学宗师柳宗元来到柳州,把他人生的最后四年,留在柳江河畔的这座美丽的古城!晚上安排夜游【百里柳江】(不含柳江游船费用,现交导游),每当花灯初上,百里柳江两岸霓虹闪烁,繁华街区人头攒动,市区沿江山体、瀑布、音乐喷泉在色彩景观灯的照耀下,犹如一串晶莹剔透的彩色夜明珠,倒映在恍若银河的九曲柳江,汇成龙城夜色中最魅力的人间美景。晚上入住柳州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柳州

第2天 柳州—融水

早上早餐后,后漫步游览百里柳江明珠【窑埠古镇】(游览约60分钟),百里柳江点睛之作,是一处40万平米的特色仿古风情小镇,整体是微派建筑风格,再现窑埠古镇古朴风貌,集娱乐休闲、旅游观光、商务交流、民俗风情于一体旅游商业小镇。这里不仅是柳州市精心打造的城市会客室,也是国家AAAA级景区,柳州打卡网红地。午餐享用【正宗柳州螺蛳粉】。后前往中国苗族自治县,柳州最后的处女地——融水(车程约1.5小时),后自费前往游览广西森林氧吧【双龙沟国家森林公园】(游览约70分钟)。AAAA景区,双龙沟景区地处融水县城西北面,景区内拥有公益原始森林约6300亩,林内万木成荫,古树参天,多条瀑布飞流直下,空气清新,可称得上一个名副其实的天然大“氧吧”。两条小溪在森林中蜿蜒流淌,涓涓细流若隐若现,仿佛两条蛟龙在林间畅游,故称“双龙沟”。双龙沟有五奇:树、藤、瀑、桥、溪,秋天的原始森林里风景更是美不胜收。双龙沟玻璃桥(表白桥)是广西第一条悬索玻璃桥,同时也是目前全国首座“会跳舞的玻璃桥”总长199.9米,高52.0米,象征着男女间只要大胆表白,勇敢跨越“我爱你“两人相爱就可长长久久。后自费前往游览【梦呜苗寨】(游览约60分钟),这是是广西唯一的原生态苗族文化体验园,寨占地约650亩,涵盖有梦乌苗寨的苗族传统农耕文化体验:实景大舞台、芦笙坪、苗家杀猪体验区、原始耕作体验区(微田园)、苗家烧鱼体验区、鼓楼对歌亭、闹鱼区、摇晃桥、民俗风情街等实景观赏区。游客可体验吹芦笙、跳踩堂、芒篙等苗族风俗的文化体验。欣赏【融水斗马表演】(如遇景区原因取消不作赔偿,补偿安排晚上表演《家朵坐夜》,敬请谅解),斗马是苗族群众最喜爱的一项民间娱乐活动,在融水苗乡盛行已有百年历史,斗马活动源于苗家一种婚姻裁决方式。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融水

第3天 融水—桂林

早餐后前往桂林(车程约2小时),后游览AAAA级景区【桂花公社】(游览约60分钟),中国首家以桂花为主题的博览园,以一万二千年桂花种子为镇馆之宝,在这里通过视觉、嗅觉、触觉等感受桂花的无尽魅力。午餐享用【银杏白果特色宴】。后前往漓江东岸,自理前往“天下第一银杏乡”—【桂林海洋乡】(深度游览约3小时,观赏效果受天气气候等因素影响,自费套票含景区门票),被誉为中国六大最美银杏观赏地之首。这里,是宛如童话的静谧秋景;这里,是深秋里的金色梦想;成片的银杏林伴着古村寨韵味十足,错落有致。每到深秋季节,微风轻拂,落叶缤纷,树上的、树下的,一片片落叶就象一片片黄金,和着林下拾叶子的老人或孩童,构成一幅幅别有意味的秋意图。游览保持着原始风貌的古镇,广西古代“四大圩镇”之一的【大圩古镇】(游览约60分钟),古老的大圩老街顺着漓江绵延2公里长,不宽的街道上着青石板,石板路两边是保存完好的老房子。晚餐自由品尝古镇特色小吃。后入住漓江畔网红度假酒店【古镇江璟或同级】,融入醉美山水梦境!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桂林/兴安

第4天 桂林—出发地

早餐后前往桂林民族风情园【佑子湾侗寨】(或安排其他侗寨,参观约90分钟,景区存在少数民族银饰介绍及销售行为),让我们走进少数民族村寨,真正了解侗族这个少数民族的民族文化。后前往观赏桂林著名网红打卡点—【穿山•塔山倒影】(游览约60分钟,如遇景区关闭则安排城徽象鼻山),远观拍摄桂林老八景之一 “塔山清影”。幽山、奇洞、古塔、河湖、亭台楼榭、绿树花丛,互相呼应,交映成趣,真是四面青山皆入画。午餐享用社会餐厅【澳门酒家或小南国】(自费套票已赠送)。后前往参观【同仁堂】(参观约90分钟)。后游览【桂湖风光】(漫步游览约60分钟)桂湖原名漂帛塘、西清宝贤壕,俗称“壕塘”,位于广西桂林秀峰区,所以以“桂”为名。秋风拂过,深深浅浅的金色银杏树映衬着碧绿湖水,别有一番风情。诗意的桂湖边,阳光透过树梢在金黄的落叶上划出一道道金光,风景如诗如画。除了银杏叶,桂湖边的水杉也红了。抬头是蓝天白云,低头是碧波荡漾的湖面,右侧金灿灿的银杏,左侧水杉已经被秋天染成了一片耀眼的红,仿佛一幅油画。后集中前往高铁站,统一乘坐高铁返回(动车二等座,车程时间约3小时),结束愉快行程。
注意:1、由于旅行社按团队票出票,铁路票务系统都是随机出票,故无法指定连座或指定同一车厢,敬请知悉!
2、大交通信息以当天出票为准,此前行程所示或销售所述的大交通时间仅供参考。
备注:以上行程安排如因动车班次、天气、路况等因素,在不影响行程及接待标准前提下,经全体游客协商同意后,进行调整!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查看更多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住宿】柳州融水桂林入住当地超豪华酒店 (每成人每晚一个床位),入住双人标间;酒店住宿若出现单男单女,客人须与其它同性客人同住,若不能服从旅行社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的,客人须当地补房差入住双人标间。(柳州参考酒店:柳州云顶酒店,如满房则安排柳州华美达/温德姆或同级;融水参考酒店:风情苗乡酒店、元宝山假日酒店或同级;兴安参考酒店:乐满地度假酒店,如满房安排福朋喜来登或同级;桂林参考酒店:古镇江璟酒店、桂山华星大酒店或同级)
2、【用餐】含3早2正(酒店房费含早餐),正餐30元/人(小孩餐费减半),其中特色餐螺蛳粉按当地实价约10元左右;此为团队用餐,若游客放弃用餐,恕不另行退费,请游客人谅解。人数增减时,菜量相应增减,但维持餐标不变,不含酒水,整团少于5人退餐。
3、【用车】用车将根据团队人数安排9-55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1正座。
4、【购物】全程1购物店。(温馨提示:不含景区内设立的景中店、商店、过路店,以及公路边设立的洗手间店)对景区内设立的商店、路店,请游客三思、如需购买或食用敬请谨慎,不做进店范畴。如自行购买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5、【交通】广州南-恭城,桂林/西/北-广州南动车二等座。改签或取消退票注意事项:为了保障客人身份信息,改签或取消退票的情况,旅行社将扣除动车票全损和出票手续费,客人自行拿有效证件退票或改签(南站/东站/火车站均可),敬请知悉!
(十人以下司机兼向导(不含专业讲解),由司机负责全程行程衔接,协助购买门票,安排酒店入住事宜)
费用已含:大人含往返动车二等座车费,当地旅游观光汽车费用,住宿费,餐费,包价项目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当地优秀中文导游服务费。
本团全团已做接待成本综合调控,不因单一门票免费政策(含:60岁及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离休干部、70岁及以上老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等)再个别调减团费事由,敬请客人谅解。

自费:
1、以上是旅行社代订的服务项目,如需交通工具前往的,上述价格已包含。
2、报名后因客人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出行,少去某景点均无任何退费。
3、如因客观因素造成客人无法参加该自费娱乐项目的,旅行社只需退还已交费用,无需承担其他责任。
赠送:
赠送项目因客人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出行或人力不可抗拒取消该景点均无任何退费,旅行社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小孩收费(优先按高度为标准,动车票可按年龄,报名时备注清楚):
婴儿:报价为2岁(含)内,只含当地车位费(收费300元/人),其余均不含!
小童:为2-6岁(不含)以下+1.2米(不含)以下,价格含早餐,正餐半价,车位,导服,不含门票半票及动车半票,6岁起需补半票(另外一成人最多只能带一免票儿童,超出也需报名补半票或自理车上自行补票),超高门票自理!
中童:为6岁起到14岁(不含)+1.2(含)-1.5米(不含),报价含早餐,正餐半价,车位,导服,门票半价,动车半票!不足6岁可报名时告知不用出动车票退半票,满14岁起按大人票需补全票差价!
小孩动车票要求:6岁以下(不含)免票,6岁(含)-14岁内(不含14岁)出儿童半票,14岁以上(含)出成人票,一个大人只能带一个免票儿童,超出的出半票!我社中童价格默认含动车半票,小童价格不含动车半票!

费用不含

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建议游客出团前自愿购买);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行程中发生的客人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酒水饮料费、个人伤病医疗费等);不可抗力因素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等;少数民族侗寨内的合作社存在购物场所,对景区内设立的商店、路店,请游客三思、如需购买或食用敬请谨慎,不做进店范畴。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注意:季节性产品,观看受天气因素影响比较大,景点以实际当地为准,行程介绍仅供参考,敬请知悉!
预定须知:由于动车座位均为铁路售票系统自动分配,不保证座位连座和同个车厢,请客人理解。
须知:
①广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下简称“组团社”)委托旅游目的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承接本旅行团在当地的接待业务,地接社的相关信息如下:桂林市鼎宸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海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西跨越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桂林市和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州醉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桂林市金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桂林市正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州海之国国际旅行社、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广东途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东兴海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东粤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州观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详细地接社信息以及委派导游姓名和电话,在出团前(出团通知书)中告知,客人对此表示同意。
②若游客报名时故意隐瞒精神类疾病,且在旅游行程中突发疾病导致旅行社人员和其他游客财产损失和身体伤害的,由该游客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有疑问,请联系操团计调。
收客指引:①60岁至69岁的游客参团,必须征得直系亲属书面同意,并在报名单记录非出游直系亲属或非出游紧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同时,参团人也要签署《游客健康申明》,参团人及其直系亲属需签署《老年人或孕妇参团免责承诺及协议》;②70 岁至 74岁的游客参团,除按照本报告第二部分第1点要求操作,还应强烈建议客人提交自出发之日起计算,三个月内的身体检查报告;③75 岁及以上的游客参团,除按照本报告第二部分第1点及第2点要求操作,要求有 65 岁以下的同行人陪同;本行程较为紧凑,不适合80岁以上老年人参团。若游客报名时故意隐瞒精神类疾病,且在旅游行程中突发疾病导致旅行社人员和其他游客财产损失和身体伤害的,由该游客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重要提示
1、此团行程是跟团游,当客人到达当地后有可能存在等待其他客人的情况,请听从导游安排,请游客谅解!
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在全体客人签名情况下,在保证游览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导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游览顺序;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游览的景区,按旅行社的协议价退还;
3、在旅游期间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其未产生的所有费用概不退还。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4、请不要将贵重物品及自用应急药品放在托运行李中,以免丢失或影响急用。 旅游过程中,也请妥善保管。
5、火车票为实名制订票,所分铺位随机产生,故不能保证铺位的合理性,客人退票需传真本人身份证给我社退票或自行到火车站退票。故如果客人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正常参团,火车票全损损失由客人承担(包括异地火车票),客人报名需要准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身份证为准),如果出现错误,产生损失客人自理。请谅解!
6、旅行社对航班因运力、天气等因素延误、变更、取消等无法掌控,如遇此种情况,旅行社将尽力避免损失扩大,并与航空公司协调。旅行社可能因此将对行程做出相应调整,届时敬请旅游者配合谅解。
7、团友投诉以在当地填写的《游客信息反馈单》为准,请各位团友认真、如实填写。
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
甲方(旅行社):_______ 乙方(旅游者):_______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旅行社在不影响正常旅行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旅行社可提供自费景点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参加与否。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需是应旅游者要求或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自费旅游项目,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一、自费活动:
当地必消自费套票:柳州融水双龙沟+梦呜苗寨+夜游百里柳江游船(优先柳江顶豪游船真龙号/非凡1号)+恭城红岩新村+海洋银杏乡+社会餐厅澳门酒家+车导服务费= 398元/人(1.2-1.5中童:210元/人,1.2以下小童:150元/人)
报名参加此行程即表示认可自费套餐,相关项目不用不退费,敬请注意!
(必须使用,现交导游)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约定的上述自费旅游项目若未达到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自费旅游项目协议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3.上述自费旅游项目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4.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签字确认视为其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担相应后果。
5.本协议约定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费用缴纳方式为□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费用直接交带团导游;□如在团队出发前即协商确认的则相关费用交组团社
6.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乙方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如甲方违反上述第二条第1.2点约定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团队行程结束30天内向组团社要求退回自费款项,组团社需无条件退回自费旅游项目费用。
7.旅游者参加非旅行社安排且是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旅行社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8.游客需理性谨慎选择所需购买的商品,尽量避免冲动消费,购物点的价格可能与市场价格略有差异,请谨慎选择。如所购商品无质量问题,旅行社将不负责协助退换货物。
三.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
乙方(旅游者签名):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时间: 年 月 日
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
旅行社: 团号: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旅行社在不影响正常旅行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旅行社可提供自费景点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参加与否。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需是应旅游者要求或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补充协议,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自费旅游项目,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一、购物场所:  
日期名称简介(主要商品种类等)停留时间备注
D4同仁堂约90分钟,导游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备注:自愿消费原则,如有需要可自由购买,谢谢配合!
二、自费项目:
D1龙脊售票处-寨子换乘环保车费用40元/人现交导游
D2冠岩景区滑道或电瓶车费用60元/人现交导游
购物场所说明:
1.商品价格是由市场决定,旅游者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谨慎选择,所购商品如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
2.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店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不建议购买,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3.旅游者自行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旅游者(盖章或者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旅行社(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