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角枫景区、图什业图亲王府、中影制作基地首道门票。
2、旗政府所在地各酒店至各景区往返交通费。景区内小交通包含五角枫景区电瓶车费用。
3、导游费、图什业图亲王府讲解费。
4、午餐餐费。标准:十人一桌,八菜一汤。
5、一日游保险。
亮点一:一天之内游览科尔沁草原4A+3A景点:亚洲最大疏林草原五角枫生态旅游景区、草原上的故宫—图什业图亲王府、穿越回童真年代—中影制作基地。
亮点二:游览三个草原网红村:哈日道卜田园综合体、水美乡村西日道卜、非遗特色村代钦塔拉嘎查。
亮点三:全程无购物无强制自费,五角枫景区全面升级包含电瓶车体验纵揽枫林风情。
第一站:哈日道卜田园综合体9:00am——10:00am
【车】巴彦呼舒镇(赛汗塔拉大酒店)至哈日道卜田园综合体行程约8.9公里,车程约15分钟。
走进哈日道卜田园综合体,可体验万亩稻海、体验网红绳索桥、感受亲子时光;也可选择下田摸鱼,尝试野外烧烤;或者直接在哈日道卜嘎查认养“一亩三分地”,待秋收之时,体验那份浓浓的“乡愁”之情。
第二站:水美乡村西日道卜10:20am——11:00am
【车】哈日道卜田园综合体至水美乡村西日道卜,行程约14公里,车程约20分钟。
走进西日道卜嘎查,体验“水美乡村”与“有乡愁、有文化、有温度”的原乡生活,感受融入现代新颖的元素主题及丰富的园区业态内容。
第三站:非遗特色村代钦塔拉嘎查11:30am——12:30am。
【车】水美乡村西日道卜至代钦塔拉嘎查,行程约27公里,车程约30分钟。
11:30am——12:30am 游览非遗小镇+餐厅用餐(餐厅待定)
走进非遗特色村代钦塔拉嘎查,这里自然资源丰富、人文底蕴深厚,央视热播电视剧《枫叶红了》曾在此取景拍摄。可参观非遗博物馆,体验蒙古族刺绣、拉弦乐器制作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感受非遗文化的同时体验这里多样化的乡村旅游发展业态。根据季节特点及人员情况,中午可自费升级在王府家宴品尝特色美食(40元/人),在特色民宿稍作休息。
第四站:12:35am——2:00pm 游览五角枫生态旅游景区
【车】代钦塔拉嘎查到五角枫景区,行程约2公里,车程约5分钟。
五角枫生态旅游景区,是亚洲最大的疏林草原,是科右中旗最具特色的名贵稀有树种,景区总面积达93万亩。免费升级乘坐电瓶车游览。这里四季“枫”景秀美独特,登高远眺可一览万亩五角枫林的壮丽辽阔,春夏之交,五角枫绽放出娇嫩的小黄花,很是灵动可爱。转而夏至,枫叶如翠蝶飞舞,最是清新沁脾。秋风吹过,漫山层林尽染,姹紫嫣红。待到寒冬,素衣青妆也掩藏不住她的妩媚多姿。可自费游览新建大型游乐场——“枫趣童年”,体验旋转木马、卡丁车等无动力设施。(69元/人)
第五站:2:05pm——3:30pm游览图什业图亲王府。
【车】五角枫景区到图什业图亲王府,行程约2公里,车程约5分钟。
图什业图亲王府被称为草原上的“紫禁城”。于札萨克第十三世亲王巴宝多尔济执政期间(清同治10年—清光绪16年即1871年—1890年)建成,距今已有130多年的历史。总占地面积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房屋150间。主要由王府正院、长史处、印务处、城墙、城门、炮楼以及王府后花园、王府园林、童子山、护城河及王府广场等景观构成, 整体为传统木结构建筑,青砖灰瓦,雕梁画栋,富丽恢宏,民族特色浓郁。
第六站:3:33pm——17:00pm游览中影制作基地。
【车】图什业图亲王府到中影制作基地,行程约1公里,车程约3分钟。
中影制作基地以电影手法还原上世纪60、70年代北方城乡建筑风貌,同步配套“食、住、行、游、购、娱”功能设施,整体布局以电影博物馆为坐标南北分区,北区为北方城镇影视区,南区为北方农村民俗风情影视区。
北方城镇影视区以街区为中轴,左右依次布景邮局、汽车站、一食堂、外贸公司、新华书店、国营照相馆、理发店、大车店、国营招待所、食品公司、粮油店、文化馆、糖业公司、公安局、第一小学、乳品厂、百货公司、储蓄所等国营公司、党政机关及学校等拍摄场景,并设兴安盟美食一条街,增加游客参与度与体验感;北方农村民俗风情影视区布景人民公社、二食堂、供销社及民宿拍摄区,民宿区共计22件房屋,以传统土房、砖房、茅草房三种风格呈现;电影博物馆分为六大展区,涵盖了中国电影发展史、民族电影发展史、VR、光影、视觉、民族文化、电影设备、电影院等多个展厅。展示了中国电影从无声到有声、从黑白到彩色、从模拟到数字、从传统到现代的技术变革进程。
第七站: 返程,17:00pm——17:30 pm。
【车】中影制作基地—巴彦呼舒镇(赛汗塔拉大酒店)。行程约23公里,车程约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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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角枫景区、图什业图亲王府、中影制作基地首道门票。
2、旗政府所在地各酒店至各景区往返交通费。景区内小交通包含五角枫景区电瓶车费用。
3、导游费、图什业图亲王府讲解费。
4、午餐餐费。标准:十人一桌,八菜一汤。
5、一日游保险。
往返大交通、住宿。游客在景区的二次消费、购物费用以及上述未提及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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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