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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广州往返揭阳自由行双飞四天,打个飞的去揭阳
跟团游 编号:451355

广州往返揭阳自由行双飞四天,打个飞的去揭阳

¥666 ¥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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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出行日期

11月、12月多日期出发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揭阳

详细行程

第1天 广州机场-揭阳潮汕机场

于指定航班时间前往机场搭乘飞机前往揭阳(参考航班时间:广州-揭阳CZ3892/08:40-09:50,航班以实际出票为准),抵达后自行后入住酒店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参考酒店:潮州魅丽·曼国际Apartment(潮州人民广场店)/潮州PERQ品悦居(金山大桥湿地公园店)

第2天 潮州

早餐后,自由活动。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参考酒店:潮州魅丽·曼国际Apartment(潮州人民广场店)/潮州PERQ品悦居(金山大桥湿地公园店)

第3天 潮州

早餐后,自由活动。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参考酒店:潮州魅丽·曼国际Apartment(潮州人民广场店)/潮州PERQ品悦居(金山大桥湿地公园店)

第4天 揭阳-广州机场

早餐后,自由活动,根据航班时间(参考航班时间:揭阳-广州CZ3891/20:35-21:50航班以实际出票为准)前往机场。
注意:大交通信息以当天出票为准,此前行程所示或销售所述的大交通时间仅供参考。
*以上行程时间安排可能会因天气、路况等原因做相应调整,敬请谅解。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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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往返机票:广州-揭阳往返机票(已含燃油费,如临时调整或上涨需按民航局最新公布为准);最终航班以实际出票为准;团队政策机票(因政策特价折扣机票,故未使用只能退税)。注意:1、我社所提供的往返机票为经济舱机票,请游客在报名时认真填写核对本人名字和有效证件号码是否正确无误,如出票后发现客人所提供的资料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有误,不能正常乘坐飞机,则产生的费用客人自理。2、如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临时取消,造成旅游行程延误或取消,我社将负责协调,并退回未产生的费用,但不承担经济赔偿。如遇不可控制因素(如塌方、塞车、天气、航班延误、车辆故障等)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请客人谅解。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只能协助客人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若遇上航班取消情况,旅行社协助客人一起向航空公司争取保护后续航班,敬请客人配合!
2、酒店:潮州网评三钻酒店3晚+3天自助早餐;参考酒店:潮州魅丽·曼国际Apartment(潮州人民广场店)/潮州PERQ品悦居(金山大桥湿地公园店)或同级
备注:如需汕头三钻则+50元/人(参考酒店:汕头皇格酒店、汕头逸居酒店(万达小公园店)/汕头逸居酒店(万象城龙眼南路店))
升级四钻酒店则+150元/人(参考酒店:潮州兰欧酒店、汕头凯亚伦澄海店)
备注:该机票为团队机票政策,5人起开票,当团不足5人起时则该期机票取消,我社将提前7天告知,客人可以选择改期或全额退款或更改动车出行(广州南-潮汕往返二等座),敬请知悉,我社不做另行解释!

费用不含

团费不含旅游意外保险和航空保险,建议客人自愿购买航空保险和旅游意外保险;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行程中发生的客人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酒水饮料费、个人伤病医疗费等);不可抗力因素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等; 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其他未约定的费用(包括节假日旺季升幅、机场内候机和转机的餐食、不可抗力因素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等)。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团队机票将统一出票,机票一经开出,不得更改、不得签转、不得退票,取消全损。此线路产品客人一经确认出行,临时取消导致机位没有时间进行二次销售或隐瞒是失信人而产生的损失,由客人负全责。国家法院失信人验证网站为:http://shixin.court.gov.cn/。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