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辉旅游

康辉旅游网【秘境·香格里拉】虎跳峡、尼汝村徒步、南宝牧场、松赞林寺双飞六日
跟团游 编号:431548

【秘境·香格里拉】虎跳峡、尼汝村徒步、南宝牧场、松赞林寺双飞六日

¥6680 ¥6680
该产品的价格和团期会实时变动,下单后需要客服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即可支付

选择出行日期

3月、4月多日期出发

【独特玩法】
体验马背上的山野;守候日照金山;高路轻徒步。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北京
目的地 香格里拉

详细行程

第1天 北京-丽江

北京乘机前往丽江。抵达后专车接机送至指定酒店。
【丽江】位于云贵高原与青藏高原的连接部位。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最高点为玉龙雪山主峰。属低纬暖温带高原山地地季候,丽江市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方,除汉族外,共有12个世居少数民族、22种少数民族。旅游资源丰富,有旅游景点104处,有丽江古城、玉龙雪山、虎跳峡、老君山、束河古镇等知名旅游景点。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丽江

第2天 丽江-中虎跳(距离100km,约2小时)-哈巴雪山观景台(50km,约1小时)-白水台(距离125km,约2.5小时)-尼汝(距离125km,约3.5小时)

从丽江前往中虎跳观景台、哈巴雪山观景台游览,白水台打卡,抵达尼汝酒店办理入住
【虎跳峡】:景区南岸为玉龙雪山,主峰海拔高达5596米,北岸哈巴雪山海拔5396米。受两岸高山的紧紧束缚,江流入峡后宽仅50多米,最窄处虎豹一跃即过,故名虎跳峡,峡谷距离丽江市区80千米,峡谷在金沙江上游,全长17千米,迂回道路25千米,峡谷垂直高差3900多米,是世界上最深的峡谷之一。 曾因山崩截流,现今巨石遗留,致使水势更加汹涌。
【哈巴雪】:位于香格里拉市东南部, 与玉龙雪山隔虎跳峡相望,是喜马拉雅山造山运动及其以后第四纪族构造运动的强烈影响下急剧抬高的高山。最高峰海拔5396米,最低江面海拔仅为1550米。水势上部较为平缓,下部则陡峭壁立,望之险峻雄伟而美丽神秘。“哈巴”为纳西语, 意思是金子之花朵。
【白水台】:由于碳酸钙溶解于泉水中而形成的自然奇观。含碳酸氢钙的泉水慢慢下流,碳酸盐逐渐沉淀,长年累积就形成台幔,好似层层梯田,被称为“仙人遗田”,积约3平方公里,它是我国最大的华泉台地。碳酸钙的沉淀物不断累积, 覆盖地面,宛斜月散落。

餐饮

早餐: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尼汝

第3天 尼汝-南宝牧场-体验骑马-尼汝

前往南宝牧场,体验骑马,返回尼汝。
【南宝牧场】:位于云南迪庆州香格里拉县洛吉乡尼汝村北部高原地区。海拔约4000余米,面积约500公顷,是香格里拉县最优良的牧场之一,附近有七个大小不同的冰蚀湖,其中最大的两个是南
宝黄湖与南宝黑湖。

餐饮

早餐: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尼汝

第4天 尼汝-七彩瀑布(徒步游览4小时)-香格里拉(117km,约3小时)-体验藏族文化-独克宗古城自由活动

【七彩瀑布】:位于南香格里拉县尼汝村。这巨大的瀑布群从约20米的扇形碳酸钙台地上相拥而下,与周围茂密的原始树林、清澈的小河相得益彰,在阳光映照下犹如道道绚丽的彩虹。
【香格里拉】:位于云南省西北部、青藏高原横断山区腹地,是滇、川、藏三省区交界地区,20世纪30年代出现于英国作家詹姆斯·希尔顿的小说《消失的地平线》中而为世人所向往,不久便被拍成同名电影并荣获多项奥斯卡奖,更使其为世人熟知。香格里拉藏区历史悠久,自然光绚丽,拥有普达措国家公园,独克宗古城、噶丹松赞林寺、虎跳峡等景点。
【独克宗古城】:中国保存得最好、最大的藏族居群。近年来,随着当地旅游事业的发展,香格里拉市加强对独克宗古城的保护和修缮工作,重现古城的历史风采。

餐饮

早餐: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尼汝

第5天 松赞林寺-丽江(距离 176km,约 2.5小时)

参观松赞林寺,中餐后,前往丽江。抵达后前往酒店办理入住。
【松赞林寺】:云南省规模最大的藏传佛教寺院,也是康区有名的寺院之一,还是川滇一带的黄教中心,在整个藏区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被誉为“小布达拉宫”。该寺依山而建,外形犹如一座古堡,集藏族造型艺术之大成,又有“藏族艺术博物馆”之称。

餐饮

早餐: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丽江

第6天 丽江-北京

根据航班送机,结束愉快旅程。

餐饮

早餐: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查看更多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大交通:北京-丽江往返经济舱机票
住宿:丽江四钻酒店;尼汝客栈;香格里拉四钻酒店
用餐:全程不含餐
用车:当地旅游用车(根据人数安排车型)
门票: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门票
保险:个人旅游意外保险

费用不含

个人单房差
行程中一切不含的个人消费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