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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增城.直通车】广州往返增城金叶子二期公寓温泉2天半自助游,享用简单早餐
跟团游 编号:420794

【增城.直通车】广州往返增城金叶子二期公寓温泉2天半自助游,享用简单早餐

¥188 ¥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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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月多日期出发

◆酒店巍然屹立于山体的半山腰处,融汇了中式和独特的巴厘岛式建筑风格
◆入住酒店二期半山公寓温泉房,享受私家泡池!
◆ 金叶子分为日本温泉池、浪漫温泉池、石板浴池三个主题设计区,具备一切所需的温泉、水疗、按
摩、健身、含蒸汽室及桑拿室的更衣室等设施
◆ 堪称广东“ 巴厘岛 ” ,颜值+风情十足 ,快来感受巴厘岛风情!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广州

详细行程

第1天 接团-金叶子半山温泉公寓-午餐(自理)-入住酒店-自由活动

于指定时间地点集中后出发,途中午餐自理(约 1.5 小时), 餐后集中前往【金叶子温泉酒店半山公寓】(因此路线属于拼团出发,届时会按顺路原则先后接送客人到酒店办理入住),入住后自由活动。晚餐自理。
温馨提示: 自由活动期间需注意人身财物安全,听从景区工作人员指引,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休闲方式
请注意:由于此线路不含团队午餐,午餐时间,直通车有可能会在中途温泉酒店附近的餐厅停车(停留时间约 1 小时,客人自行选择餐厅或者农家乐用餐)。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二期/公寓温泉房

第2天 早餐-金叶子半山温泉公寓-午餐自理-广州

早餐后,游客可继续在酒店内活动,中午约 11:30 分退房,然后自行享用午餐(具体以当天随车工作人员通知为准),结束快乐放松的旅程!
温馨提示:因温泉直通车线路,去程与回程座位有可能不一致,敬请谅解。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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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住宿:入住金叶子半山温泉公寓,每间房含私家泡池 1 池水;单次公区温泉;若出现 单男单女,请在出发前自补房差,不提供加床服务!
2.用餐:酒店住宿含简单早餐(面包 1 份+牛奶 1 瓶);其他正餐客人自理;
3.交通:按实际参团人数安排交通用车一人一正座
4.购物:纯玩团,无购物点;
5.小孩费用:儿童执行小童收费(含婴儿),此收费仅包括车位费(其余全不包含)。1.2 米-1.5 米的儿童,需增加早餐费用;1.2 米以下儿童免早餐费用。
6.此线路为直通车线路,我社派随车工作人员;
7.其它安排:为了满足游客能够坐大巴出游,此线路为直通车可能与其它同方向线路拼车出发,不影响行程原定标准及景点,行程游览顺序以出发当天导游安排为准,但绝不减少原定标准及景点。

费用不含

(1)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2)上述已含费用中未约定的费用。(3)请客人办入住时自行到前台交纳押金(自备押金约200-500元)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备注: 没有三人房,不可加床,不设减房差,单人不占床位自补所有门票差价;

温馨提示:平日是指:星期一、二、三、四、 日,周末是指:周六、周日(以购票进入温泉区当天算),旅行社门票价格是协议价格,可能与实际门票价格存在差异。

☆预订须知:
1、当天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办理登记入住手续,小孩凭户口簿,否则不能办理入住酒店,后果自负;
2、住房押金由客人自行交付,以酒店当天收取为准约 200-500 元/间,退房退回押金。
3、因温泉旺季,入住酒店时间为 14:00—16:00 分之间,视酒店当天安排为准,敬请耐心等候!

集中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地点:[A]09:30海珠广场F出口附近华厦酒店门口,10:00体育西B出口具体导游通知为准)
统一散团地点:纪念堂地铁站附近【具体以导游通知为准!】
(具体以当天车上安排为准,当天有可能增加上下车点)

(备注:正常入住时间为 14 点后,由于温泉旺季,入住时间可能推迟,敬请谅解!)
◆温馨提示:因温泉直通车线路,去程与回程座位有可能不一致,敬请谅解●以上温泉线路,按路程的远近为原则,先后送抵酒店;
●游客需自付房间押金 200~500 元不等
●提前 1 天会收到出团短信
当天抵达酒店前台报名字出示身份证办理入住!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