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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纯臻漓江>合肥出发+桂林+遇龙河+银子岩+象鼻山+日月双塔+世外桃源品质5日游
跟团游 编号:413954

<纯臻漓江>合肥出发+桂林+遇龙河+银子岩+象鼻山+日月双塔+世外桃源品质5日游

¥3180
该产品的价格和团期会实时变动,下单后需要客服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即可支付

特色景区:
5A 级景区 《四星船豪华游轮》游览大漓江的全程风光,最佳美景
5A 级景区 《象鼻山》春晚分会场、最美赏月地
5A 级景区 《古东森林瀑布群》体验一次踏瀑戏浪的亲水之旅
增值服务:
每位成人获赠伴手礼一份(市民超市领取),矿泉水无限畅饮!
赠送纯牛奶 1 瓶,保证舒适睡眠;
★管家式的温馨服务导游随身配有生活小包(湿纸巾,创可贴,充电宝、风油
精、棉签、消毒水,体温计)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合肥
目的地 桂林

详细行程

第1天 全国各地—桂林—接机/站—入住酒店—【自由活动】

从你们熟悉的城市前往熟悉又陌生的山水甲天下桂林城,开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根据
具体的飞机航班时刻/火车时刻,抵达桂林。出站后接站员举着“客人代表名字”接站(地接导游会在您到达前一天 20 点以前与您取得联系,请保持通讯畅通);核实好信息后安排车前往桂林市区(等待时间不
超过 40 分钟),24H 接机!
我们为您鞍前马后提供周到的服务。送您至桂林市区酒店(车程约 60 分钟)。
抵达酒店后,在前台提供您的姓名入住,若抵达时间较早,可前往桂林市中心体验一下真正的桂林人。闲逛榕杉湖-正阳步行街-尚水美食街-东西巷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桂林

第2天 四星船(含电瓶车)—遇龙河双人漂—银子岩—西街自由行

★前往景点:【豪华四星船】(AAAAA 级景区,游览约 4 小时)
乘坐漓江顶级游轮(一层普通舱,含电瓶车)游览百里如画大漓江漓江上目前最高等级营运游船。可
以欣赏到大漓江——兴坪佳境、黄布倒影、九马画山、浪石烟雨、杨堤飞瀑等五大美景高潮,游船根据游
客需要提供中英文双语讲解和提供中/西式自助餐。
★★温馨提示:
四星船参考码头:水东门码头-杨堤码头/朝板山码头-竹江码头/竹江码头-水东门码头 /竹江码头-朝
板山码头 (上下船码头以水运中心实际出票为准) 由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统一提供,不能指定船型号
★ 前往景点:【遇龙河双人竹筏漂流】(时间约 40 分钟)
这里“不是漓江、胜似漓江”,被央视赞誉为阳朔最美风景。
★★温馨提示:
1、由于水上项目,水流速度不定,具体游览时间以景区实际情况为准。
2、孕妇、残疾人、70 岁含以上老年人/1.29 米以下严禁乘坐竹筏。 1.3 米以上儿童须购买成人票与成人
同乘,具体是否能上竹筏以景区当时标注为准。
★ 前往景点:【银子岩】(AAAA 级景区,游览时间约 60 分钟)
游览桂林喀斯特地貌溶洞奇观—银子岩溶洞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美国前总统克林顿也是它的粉丝,
98 年访华时为了游览银子岩专门推迟了去香港的班机!
★★ 您可自由漫步在没有国度、充满热情的【洋人街—阳朔西街】(自由行期间,无车无导游陪同,请注
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西街 21:00 以后游览为最佳时间)

餐饮

早餐:含 中餐: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阳朔

第3天 世外桃源—古东瀑布

★ 前往景点【世外桃源】(AAAA 级景区,游览时间约 60 分钟)
早餐后前往遗落在人间的仙境,亲身体验《桃花源记》中“小桥、流水、人家”的纯自然意境,宛若陶渊明笔下“芳草鲜美,落英缤纷”
★ 前往景点【古东原始森林瀑布群】(车程约 50 分钟)(AAAA 级景区,游览时间约 120 分钟)
乘车前往桂林灵川县,游览有着“桂林小香山”之称、同时也是 CCTV 外景拍摄地的古东瀑布群。在八瀑九潭中走珠戏瀑,嬉水狂欢,零距离亲密接触青山绿水。更可站在目前中国旅游景区高近百米长二百余米的旅游观光悬空吊桥上一睹国内独有的三千多亩三角枫林。
★★温馨提示:
古东瀑布景区夏天如需攀爬瀑布必须换景区内安全装备,如:安全帽、草鞋、雨衣等费用 10 元/人起,请自行向景区购买。)

餐饮

早餐:含 中餐: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桂林

第4天 象鼻山—日月双塔(登塔)—山水间或梦幻漓江—市民超市

★前往景点【象鼻山】(AAAAA 级景区,游览时间约 50 分钟)
桂林城徽,因酷似一只站在江边伸鼻豪饮漓江甘泉的巨象而得名。
★赠游览桂林文化新地标【日月双塔】登塔(AAAAA 级景区,游览时间约 60 分钟)
进入主题的文化公园(整座铜塔创下了三项世界之最)。
★赠送大型山水奇幻 5D 秀【山水间】或【梦幻漓江】
全剧以桂林地域文化为根脉,以神奇玄幻的艺术形式为观众打造全景视听盛宴。
抵达市民超市,闲逛【市民超市】购买当地土特产馈赠亲友。

餐饮

早餐:含 中餐: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桂林

第5天 返程

根据航班时间送机,返回温馨的家!根据航班时间送机,返回温馨的家!
如因交通、天气、景点景区接待条件等特殊情况,地接社在景点不变的情况下,有权将行程的先后顺
序做出适当的调整。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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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旅游用车:桂林当地空调 VIP 旅游车,每人一正座(21 座以下的车型均无行李箱);人数不足 8 人,提供导游兼司机服务。
酒店住宿:(详细参考行程下方),(我社不提供自然单间,如出现单人由旅行社调整标间内加床或客人自行补足房差包房)
用餐标准:全程 4 早 2 正 1 船(正餐 40 元/人/正,1 餐社会餐《小南国》或《金龙寨》或《谢三姐 啤酒鱼》1 餐簸箕宴,一餐船餐) 10 人一桌 8 菜 1 汤,如人数不足将酌情减少菜量,若用餐人数不足 8 人含,导游现退餐费;早餐在酒店为赠送,不占床无早餐)。若自愿放弃用餐,不退;
费用;若特色餐开餐人数不足则安排同等价值的退餐
景点门票:景点第一大门票(不含景区电瓶车及自理项目;赠送项目,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成行,门票
不退);
导游服务:专业导游讲解服务(不足八人,提供司机兼导游服务);
购物标准:市民超市不算店、如景区内有旅游商品兜售,不属于旅行社行为。
儿童费用:儿童不占床不含早餐费及超高景区费用敬请家长自理!包括赠送景区,超高费用敬请自理!

费用不含

1、购物场所内消费自理;
2、儿童报价以外产生的其他费用需游客自理;
3、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费用自理;
4、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
5、行程中为赠送景点的若因特殊原因无法观看相关费用不退不补;
6、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自理;
7、非免费餐饮费、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费用自理;
8、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船(轮)、缆车、景区内电瓶车、动车票等费用自理;
9、不含旅游意外保险及航空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自理。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1.此团行程为全国大散拼跟团游,客人到达当地后有可能存在等待其他客人的情况,请听从导游安排,请游客谅解!
2.此行程为散客拼团,导游有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调整行程/住宿前后顺序,方便大家更轻松的游玩,敬请理解配合,谢谢。
3.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游览的景区,以旅行社团队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景点挂牌价为准;赠送项目不做退费处理。景区后括号内备注游玩时间为抵达景区开始到离开景区为止时间。
4.在旅游期间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其未产生的所有费用概不退还,离团后旅行社不在安排住宿和送站/送机服务。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5.三星船票/四星船票/火车票为实名制订票,火车票所分铺位随机产生,故不能保证铺位的合理性,客人退票需传真本人身份证给我社退票或自行到火车站退票。故如果客人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正常参团,火车票全损损失由客人承担(包括异地火车票),客人报名需要准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身份证为准),如果出现错误,产生损失客人自理。请谅解!
6.行程所含门票指进入景区的首道门票,不包括该景区内电瓶车或景区内其他另行付费景点门票;行程中所有景点门票均为团队票,学生证、军官证、教师证、老年证等均不再享受任何门票优惠;
7.全程使用空调旅游车,每人一个正座位;旅游车到景点、餐厅期间客人统一下车,不在单独开车门给客人上车休息和开空调。贵重物品不能存放在车上。
8.部分景区及酒店为方便旅游者有自设的商场及购物场所,并非我社安排的旅游购物店,此类投诉我社无法受理,敬请谅解;如在自由活动期间有购物需求,请自行前往当地购物时请慎重考虑,把握好质量与价格,务必索要发票,请到正规大型超市购买,切忌到路边小店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9.当地很多假导游(俗称野马),一般在火车站、餐厅门口、景区路边。使用假的导游证拿着宣传册到处拉客用超低的价格勾引外地人(例如 50 元就可以看印象刘三姐),请千万注意,此类“导游”必有宰客现象。收了钱不负任何责任,请跟好
我们派出的全陪导游和地接导游。
10.客人必须填写“游客意见书”,如果客人在意见单上填写“不满意”一栏后,可视为投诉范畴,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
由;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请各组团社在收客的时候告诉各位游客必须认真仔细填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负。投诉问题在旅游目的地就地解决(绝不把问题带回组团社),请组团社告知游客/领队/全陪,
返程后我社不受理投诉!
11.安全提示:由于桂林天气较为潮湿,公共场合或地面湿滑的地方请注意小心行走,防止摔倒!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