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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惠东沙滩直通车】广州往返巽寮湾公寓纯玩 2天1晚半自助游
跟团游 编号:399027

【惠东沙滩直通车】广州往返巽寮湾公寓纯玩 2天1晚半自助游

¥149.5 ¥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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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月多日期出发

#惠州巽寮湾度假2/3天

‼1人成行 天天出发 放心报名

✅打卡广东马尔代夫·巽寮湾

️自由漫步沙滩

巽寮湾镇中心 吃喝玩乐都有

参考镇上民宿:金惠豪公寓,志纯公寓,伴山公寓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惠州

详细行程

第1天 广州——巽寮湾——酒店

07:30海珠广场F出口中国银行
08:00体育西地铁站B出口
(具体时间以导游出团通知为准)
集中乘车前往有“中国马尔代夫”之称的巽寮湾。
12:00 中午,在巽寮湾午餐并稍作休息,客人午餐自行安排,丰俭由人。
13:00 午餐后,按照客人报名的酒店类型进行酒店入住安排(酒店安排次序以导游安排为准,酒店入住时间在下午3点后,请客人耐心等待安排入住)
15:00 后自行到【巽寮湾风景区】沙滩游玩。该区海岸线长20多公里,海面隐隐约约分布着大大小小数十个岛屿,沙滩洁白细嫩,海水清澈透明。
如想多玩项目,可让导游代定出海捕鱼、三角洲岛、冰雪乐园等项目。
18:00 晚餐自理后继续自由活动。如想丰富游玩项目,导游可提供代订华家班汽车特技表演、烧烤等项目的服务。

(如当天我社人数不足,将会与广州地区其他旅行社共同拼车出发)。
请注意:由于此线路不含团队午餐,午餐时间,直通车有可能会在中途附近的餐厅停车(停留时间约1小时,客人自行选择餐厅或者农家乐用餐)。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参考镇上民宿:金惠豪公寓,志纯公寓,伴山公寓,等同级公寓

第2天 巽寮湾

早上睡到自然醒,然后自由活动,建议行程有出海捕鱼、游览天后宫、自行车观光等。
11:30 酒店前台办理退房手续,然后自理午餐。
13:00-14:00 酒店门口集合,乘坐巴士返程,结束愉快旅程。

(旅行社会根据情况与惠州双月湾直通车拼车出发,车是由双月湾往巽寮湾顺路沿途接客人回程,为减少接团耗时费劲的情况出现,到时导游会提前通知客人于约定时间到附近酒店上车,请知悉,谢谢)
备注:回程下车点只有体育西,如遇到塞车等不可抗因素,则选择就近地铁口为下车点,望悉知!
温馨提示:因沙滩直通车线路,去程与回程座位有可能不一致,敬请谅解。
① 如返程因堵车或变更较延后的返程时间,具体以导游安排为准
② 为满足出行条件,本行程可能会和惠东其他方向旅游团拼车出行,行程时间均为参考时间,具体时间以实际行车为准。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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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广州往返空调旅游车(按实际人数安排用车,一人一正座);
2、住宿:巽寮湾参考镇上民宿:金惠豪公寓,志纯公寓,伴山公寓等同级公寓(2人一房,单人入住需补房差);
3、导服:优秀导游服务,自由活动期间不陪同;
4、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建议客人自行购买个人意外险);
5、小孩价格:只含车位,不占床,不含早餐;

费用不含

1、用餐:自理,建议吃一顿地道的海鲜大餐犒劳自己;
2、门票:全程景点门票自理,自由搭配景点,让您的旅途更愉快;
3、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建议客人自行购买个人旅游意外险)。本《产品介绍》是《代订合同》不可分割的内容,因本项目是广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受客人的委托,除以上代订的服务项目外,其他所介绍参观活动项目仅供参考。 为保障客人权益,请客人认真阅读,并请关注以下内容: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1、旅行社强烈建议出行游客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
2、基于旅游体验的特殊性,若客人在行程中对任何旅游服务质量存有异议,请立即向导游提出,以便旅行社能及时核查及采取补救措施,若客人没有及时提出或擅自解决而导致旅行社错过补救解决机会的,由此产生的扩大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
3、安全注意事项:如旅游路线含有涉水游乐的高风险项目,客人应遵照该活动项目经营者对年龄、身体的要求而谨慎选择参加;参加者须遵守活动项目要求和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穿好救生衣;切忌单独游玩,并应要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活动,切忌麻痹大意,一旦在水中感觉不适时应尽快上岸休息。雷雨天和夜晚均不准下水游泳。未成年人一定要在成人的陪同和看护下参加,水上活动结束后不宜立即食用冷饮、西瓜、海鲜等食品。敬请客人务必在参加以上项目前充分了解项目的安全须知并确保身体状况能适应此类活动。
4、因沙滩海岸线较长,请客人务必前往正规且有救生员及救生设备的开放游泳点下海游泳,请遵守游泳规则,珍爱生命!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