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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广州出发>佛山高明 南海湾森林公园 纯玩1天
跟团游 编号:397917

<广州出发>佛山高明 南海湾森林公园 纯玩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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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多日期出发

★游玩“广东九寨沟”南海湾森林公园,领略绝美自然风光!
★打卡短视频爆火的水清沙净的小沙滩,灵龟园!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佛山

详细行程

第1天 广州—南海湾—午餐自理—灵龟园—冯了性药厂—回程

08:00在越秀公园C出口(集中时间地点如有变动按导游通知为准,当天有可能增加上下车点)集中。

乘车前往【南海湾森林生态园景区】(车程约1.5小时,游览约3.5小时,含自理午餐时间)是南海湾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AAAA国家级旅游景区。以道教文化为底蕴、养生文化为特色,森林生态和水文化旅游资源为优势,集古、雄、清、幽、秀于一身;景观以银溪二十七潭、十里茶山森林风光、百年道观为主,自然生态环境极为优越,被称为珠江三角洲腹地最后的一块“洁壤”、南粤大地上的绿色宝地。



午餐: 客人自理

自理餐后乘车前往【灵龟园】(车程约15分钟,游览时间约30分钟),灵龟公园位于高明区荷城沿江路。占地面积100多亩,该园倚傍西江,山水相映,蔚为奇观。


前往中华老字号【国药集团冯了性药厂】(车程约 1小时 ,停留约 2 小时)。冯了性品牌距今已有400多年的历史,是传统佛药的正宗继承者;属于国家商务部首批公布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冯了性风湿铁打药酒属于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九十年代,公司两度被列入全国"中成药工业国有重点企业五十强",并被授予"中华老字号"称号。2003年被评为"广东省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示范基地"和"创新质量,诚信经营企业"。同时,依靠现代科学技术,对中药的生产工艺、剂型不断地加以创新和发展,与时俱进,不断研究开发适应时代要求的现代中成药。朝着中药现代化的宏远目标,扎扎实实地向前迈进。为将古老佛药发扬光大,弘扬传统中医药文化作出更大贡献!(客人可自由购买,如遇景区关闭等因素导致无法前往则取消赠送,不作提前通知)同时厂区提供清凉饮料下午茶给客人享用~

约17:00 结束行程 ,乘车返回广州温馨的家!

注:行程图片、时间仅供参考,因当天出团日期未能意料是否交通畅通,旅行社将有权在当天调整行程景点顺序。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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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按实际人数安排旅游大巴(保证一人一正位);
2.门票:景区第一道大门票,不含园中园门票【门票为赠送项目,长者优惠或儿童免票不参与免票优惠】
3.用餐:不含餐;
4.导游:全程优秀导游服务。

费用不含

1.费用包含中未提及的内容、及一切个人开支
2.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建议客人报名时购买)
3.旅途中一切私人开销;个人其他消费,景区内自设的购物商铺、娱乐等项目,属于旅游者个人消费行为,如产生纠纷或损失,本社不承担责任。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1.请游客准时到达出团集合地点,过时不候
2.午餐客人自理
3.旅行社会按照本团游客的报名先后顺序统一安排坐车座位。如车上有老弱妇孺需要照顾的,请游客自觉礼让。
4.游客在旅途中应时刻留意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游客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尤其是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旅行社对财物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5.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交通阻塞、塌方、台风、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行程变更或取消行程,不视为旅行社违约,未能完成游览的景点我社只按旅行社协议门票价格退还,并参照按《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处理
6.离团说明: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我社视客人自动放弃行程,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7.成团说明:此团20人以上成团出发,不成团我社将提前2天通知客人,全额将退回团款或改期,不另作补偿。
8.景点游览、住宿的先后顺序以旅行社安排为准,将严格执行行程标准承诺;我社按客人报名先后顺序排位,预先给客人编排好车位,请客人自觉礼让,听从导游安排。
9.根据交通部门的通知,为保证游客乘车安全,严格要求旅行社的用车不能超载,若超载司机会被扣分或吊销牌照,并会进行罚款,所以即使是手抱婴儿也会安排一正座。一般1.2米以下的婴儿只收往返车位费,出发当天不能携带未报名的游客。
10. 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参团需监护人陪同或授权委托书;65岁以上老人参团需填写健康申明,70-75周岁(孕妇及超75周岁恕不接待)的老人须需填写健康申明、免责声明并有看护人陪同方可参团,否则不予接待,见谅!
11. 注意:此线路上下车点可能会增加黄埔、金沙洲、番禺、花都、大沥高速路口或周边地区,以当天安排为准。请知悉。
11.特别备注说明:若游客报名时故意隐瞒精神类疾病,且在旅游行程中突发疾病导致旅行社人员和其他游客财产损失和身体伤害的,由该游客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旅游者(代表)签字: 旅行社(经办人)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