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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广州往返顺德古韵寻味美食纯玩1天
跟团游 编号:388631

广州往返顺德古韵寻味美食纯玩1天

¥49.5 ¥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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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月、1月、2月多日期出发

★打卡顺德新地标-华侨城欢乐海岸
★漫步“广东小周庄”诗情画意——逢简水乡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佛山

详细行程

第1天 出发-顺德华侨城欢乐海岸-逢简水乡-回程

8:30 2号线昌岗地铁站D出口(具体导游通知为准,当天有可能增加上下车点)

指定地方集合上车,乘坐旅游BUS,一路欢歌笑语,前往美食之—顺德,【顺德华侨城欢乐海岸】:位于顺德新城核心区,总共分为五大区域:欢乐时光主题公园、玛雅海滩水公园、欢乐谷玛雅海滩水公园幸福摩天轮(大湾区最高爱情地标,命名为“顺德眼”,高度达99米,会成为整个顺德、乃至佛山的新地标。)、曲水湾风情商业街(顺德版“清明上河图”,汇聚最正宗的顺德菜和来自不同国家地区的精致美食,打造世界美食大本营。)、生态购物中心(融时尚、生态、娱乐、美食、文化于一体。) “顺德眼”摩天轮,99米高俯望3000㎡巨型玫瑰主题艺术广场!。除此之外还汇聚了很多百年老店,顺德仁顺德味!(车程约1小时,游览约3小时,含午餐时间)

午餐自理后

13:00-16:00 前往广东小周庄【逢简水乡】(车程约 30 分钟 ,停留约 2 小时),水乡地处广东顺德区杏坛镇北端,锦鲤江畔,水资源以及水环境极优。绕村居水道达十公里有余,辖区水道达28公里之多。水光接天,碧波荡漾,曲折迂回有不尽之感觉。远离繁嚣,空气清新宜人,自然环境和谐,岭南古村格局犹存。古屋有百余间,古树遍布,石板古道纵横。绿树成荫、鸟语花香,一派诗情画意。

结束行程返程广州,具体下车点,导游当天安排为准。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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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按实际参团人数安排空调旅游巴士,每人1正座
2.用餐:自理
3.景点:行程景区首道门票(园内园景点门票自理;所有景点均为套餐包含景点,如放弃不参加则无任何景点门票费用可退)
5.导游:提供专业导游服务
6.购物:纯玩无购物

费用不含

行程中未提到的其他费用和个人消费和购买手信的费用;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额外费用;因游客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预订须知:
特别提醒:如出发当天携带合同外(没有提前报名的)人员(包括婴儿在内)出行,我司有权拒绝其上车随团出发!因此造成客人不能正常如期出发或退团的,所产生的损失费用全部由客人自行承担!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注意事项:
1.请游客准时到达出团集合地点,过时不候;
2.旅行社会按照本团游客的报名先后顺序统一安排坐车座位。如车上有老弱妇孺需要照顾的,请游客自觉礼让;
3.游客在旅途中应时刻留意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游客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尤其是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旅行社对财物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交通阻塞、塌方、台风、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行程变更或取消行程,不视为旅行社违约,未能完成游览的景点我社只按旅行社协议门票价格退还,并参照按《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处理;
5.离团说明: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我社视客人自动放弃行程,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6.景点游览、住宿的先后顺序以旅行社安排为准,将严格执行行程标准承诺;我社按客人报名先后顺序排位,预先给客人编排好车位,请客人自觉礼让,听从导游安排;
7.成团说明:此线路为20人成团,如不成团将在出发日期前3天通知客人,我社不作另外补偿!
8.根据交通部门的通知,为保证游客乘车安全,严格要求旅行社的用车不能超载,若超载司机会被扣分或吊销牌照,并会进行罚款,所以即使是手抱婴儿也会安排一正座。
9. 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参团需监护人陪同或授权委托书;65岁以上老人参团需填写健康申明,70-75周岁(孕妇及超75周岁恕不接待)的老人须需填写健康申明、免责声明并有看护人陪同方可参团,否则不予接待,见谅!
特别约定:
1、旅行社强烈建议出行游客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具体保险险种请在报名时向销售人员咨询并购买,出行时请将该保单资料随身携带。
2、旅行社已经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了旅行社责任保险。
3、安全注意事项:本线路含有涉水游乐及登山等的高风险项目,客人应遵照该活动项目经营者对年龄、身体的要求而谨慎选择参加;参加者须遵守活动项目要求和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穿好救生衣;切忌单独游玩,并应要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活动,切忌麻痹大意,一旦在水中感觉不适时应尽快上岸休息。雷雨和夜晚均不准下水游泳。未成年人一定要在成人的陪同和看护下方可参加,水上活动结束后不宜立即食用冷饮、西瓜、海鲜等食品。敬请客人务必在参加以上项目前充分了解项目的安全须知并确保身体状况能适应此类活动。如发生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伤害,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