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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赏枫秘境】广州往返佛冈田野绿世界台湾风情小镇·赏花+上岳古村纯玩1天
跟团游 编号:387188

【赏枫秘境】广州往返佛冈田野绿世界台湾风情小镇·赏花+上岳古村纯玩1天

¥75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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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多日期出发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清远

详细行程

第1天 广州—上岳古村—午餐(自理)—田野绿世界—回程

08:30  指定集合地点接团,出发前往佛冈田野绿世界。
10:00-11:00前往参观游览上岳古村始建于南宋,盛于元明清时期,古村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南宋末年,至今已经有32代6500多人 上岳村主要有十八个里(注:五家为一邻,五邻为一里),十八里共有37栋108座古屋,其中相连在一起的上归仁里、中归仁里、下归仁里是保存最为完好,古建筑面积达12万平方米,规模宏大、壮观,一间挨着一间的锅耳楼,屋脊依然耸立,瓦垄依然序列,保持着当年质朴的风骨;一扇接一扇的锅耳山墙,被岁月濯洗得遒劲弥新。既像阅历丰富的老人,平静、沉香;又像铮铮凛凛的雄刚汉子,忠诚守护着这个不知栖息着多少代人斑斓梦想的美好家园。
11:00-12:00午餐自理
13:00-16:00游览【田野绿世界台湾风情生态休闲度假小镇】。田野绿世界占地面积 5380 余亩,属于台湾风情旅游景区,位于广东省旅游强县清远市佛冈县,距离广州市区 仅 50 分钟车程。园区坐落在广东省首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验区,于乡村风情长廊502 米 主峰山下,山清水秀,空气清新,风景宜人,凭借其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地理环境, 集度假、休闲、运动、养生、生态、农场、会议、美食、教育九大功能于一体,是度假 休闲养生的首选之地。
(季节性产品,请以当天实际情况为准)
自由参观【枫叶大道】和园内景观。五公里长的枫叶大道里面种着几万棵三角枫树与五角枫树,枫叶观赏的最佳季节是十一月到十二月。
16:00乘车返回温馨的家。
——以上所列时间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天导游安排为准——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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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大交通:往返汽车。根据实际人数选用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正座。
2、门票:含田野绿世界大门票。
3、服务:专业优秀导游服务。【注:司机和导游游玩期间不陪同】

费用不含

1.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非合同约定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私人性开支。
2.费用不含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不含个人意外险。建议客人自行购买或组团社代买。
3.不含园中园门票。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1.请游客准时到达出团集合地点,过时不候;
2.旅行社会按照本团游客的报名先后顺序统一安排坐车座位。如车上有老弱妇孺需要照顾的,请游客自觉礼让;
3.游客在旅途中应时刻留意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游客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尤其是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旅行
社对财物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交通阻塞、塌方、台风、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行程变更或取消行程,不
视为旅行社违约,未能完成游览的景点我社只按旅行社协议门票价格退还,并参照按《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处理;
5.离团说明: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我社视客人自动放
弃行程,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6.成团说明:此团 40 人以上成团出发,不成团我社将提前 3 天通知客人,全额将退回团款或改期,不另作补偿;
7.景点游览、住宿的先后顺序以旅行社安排为准,将严格执行行程标准承诺;我社按客人报名先后顺序排位,预先
给客人编排好车位,请客人自觉礼让,听从导游安排;
8.根据交通部门的通知,为保证游客乘车安全,严格要求旅行社的用车不能超载,若超载司机会被扣分或吊销牌照,
并会进行罚款,所以即使是手抱婴儿也会安排一正座。一般 1.2 米以下的婴儿只收往返车位费,如出发当天携带合
同外(没有提前报名的)人员(包括婴儿在内)出行,我司有权拒绝其上车随团出发!因此造成客人不能正常如期
出发或退团的,所产生的损失费用全部由客人自行承担!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9. 18 岁以下未成年人参团需监护人陪同或授权委托书;65 岁以上老人参团需填写健康申明,70-75 周岁(孕妇及
超 75 周岁恕不接待)的老人须需填写健康申明、免责声明并有看护人陪同方可参团,否则不予接待,见谅!
10. 注意:此线路可能顺路增加上、下车点,请知悉。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