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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初见刘三姐>西安往返桂林双飞5日跟团游
跟团游 编号:36647

<初见刘三姐>西安往返桂林双飞5日跟团游

【遇见印象】双飞五日

¥3490 ¥4080
该产品的价格和团期会实时变动,下单后需要客服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即可支付

刘三姐

推荐理由:

◆我们重视服务的细节和品质,用心服务,这才是品质的保证!!

★贴心服务:1、每位成人获赠伴手礼一份(市民超市领取),矿泉水无限畅饮!

           2、赠送纯牛奶1瓶,保证舒适睡眠;

           3、导游随身配生活小包(创可贴,风油精,湿纸巾、棉签等)

★饮食安排:全程指定特色用餐《杜绝平庸团队餐》

1、升级一餐【桂北特色自助餐】

2、一餐市民餐厅【味蕾的享受】

3、船餐自助【高端享受】尽享好食光;

4、独 家赠送: 桂林最具有代表性~传统美食(粉吉鲜、带皮牛肉粉)每人一份。

★舒适睡眠:全程指定当地酒店、

★服务保障:专导、专车服务、金牌导游管家式贴心服务;

★景现力呈: ☆汇集桂林最具观赏价值的核心景区:含!含!含!

         ☆独 家升级AAAAA全景大漓江【四星级豪华游船】

         ☆赠送世界三大演艺之一,价值268元/人的【印象刘三姐】儿童不赠送!

         ☆桂林喀斯特岩洞代表作---【银子岩】

         ☆世界唯 一可以攀爬也触摸的瀑布【古东瀑布】

         ☆桂林城徽最 佳观赏地---【象鼻山】

         ☆央视著名广告《康美之恋》采景地【世外桃源】

         ☆赠送游览原汁原味、原生态、具有浓郁广西少数民族风情的【经典刘三姐大观园】

☆如诗如画的风光,青山、绿水、古桥、小树,无处不让人魂牵梦绕【遇龙河双人漂】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西安
目的地 桂林

详细行程

第1天 西安 桂林

第一天 餐:不含 住宿:桂林
西安乘机赴( )桂林,专业接站人员在出站口举“客人代表名字”的接站牌接站,导游或专门的接站师傅会提前与您联系,请保持通讯畅通,此线路赠送接站服务。
【今日温馨小贴士】
1、 此行程为全国散客拼团,这天我社工作人员将在桂林两江国际机场把来自全国乘坐不同航班的贵宾接入酒店,第一天不走行程,航班抵达时间隔40分钟,我社安排师傅接机,感谢您的配合,当您入住酒店后要注意休息,做好体力储备。
2、 报名时请留下您在旅游期间使用的手机号码,方便工作人员用短信与您联络,力争在机场出站口第一时间能接到您;
3、 酒店办理入住手续,请自行交付酒店匙牌和房间内自费用品的押金;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桂林

第2天 桂林 阳朔

第二天 餐:早船餐 住宿: 阳朔
◆漓江码头乘【四星级豪华游船】游览“百里画廊”—全景大漓江AAAAA级(船程约4小时船上中餐自助、豪华沙发座椅,高速wifi全船覆盖;360°全景观光甲板全船智能中央空调)欣赏漓江风光:九马画山、黄布倒影、兴平佳境、浪石烟雨八仙过江等。
◆车览【阳朔十里画廊】、远观【月亮山】、游览【银子岩】(约60分钟),银岩溶洞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贯穿十二座山峰,属层楼式溶洞,洞内汇集了不同地质年代发育生长的钟乳石,有桂林最美岩洞之称内汇集了高达数十米,雄、奇、幽、美,像银子似钻石的钟乳石。
◆乘坐竹筏游览【遇龙河双人漂】(约50分钟)这如诗如画的风光青山、绿水、古桥、无处不让人魂牵梦绕。
◆自由漫步在没有国度、充满热情的洋人街——【阳朔西街】(无车无导游陪同)感受浓郁的异国风情。
◆赠送(出发时间根据演出实际情况而定,演出时间随机安排。如演出较晚请客人理解与配合)前往【印象刘三姐】(游览时间约70分钟,特别安排贵宾席)--世界上最大的山水实景剧场,全球最具魅力的导演,传唱最久远的民族山歌,史无前例的桂林漓江风情巨献。大型桂林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是锦绣漓江-刘三姐歌圩景区之核心工程,由桂林广维文华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我国著名导演张艺谋出任总导演,国家一级编剧梅帅元任总策划、制作人,以及两位年轻导演--王潮歌、樊跃的加盟,数易其稿,历时三年半努力制作而成。她集漓江山水风情、广西少数民族文化及中国精英艺术家创作之大成,是全世界第一部全新概念的"山水实景演出"。温馨提示必看:印象刘三姐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停演,将等价更换为千古情演出,费用无增减。
【今日温馨小贴士】
1、本行程中安排游览的四星船参考码头: 竹江码头-水东门码头 或水东门码头-杨堤码头(上下船码头以水运中心实际出票为准)游船由桂林车船公司统一提供,如若此航线四星游船因疫情期间或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游览,则调整为游览三星游船(磨盘山-阳朔)费用无增减。
2、1.2-1.49m儿童必须提前补交200元/人儿童 四星船半船票含餐、现场购买有满员无法补票或无法同船风险。
3、自由活动期间不提供导游服务与旅游用车、请注意安全并保管好贵重物品,谨记导游告知的注意事项、阳朔不含晚餐,自由畅享当地美食---“吃”、“玩”两不误;
4、遇龙河竹筏漂,1.2米以下儿童、70岁以上老人以及孕妇不能乘坐,如同行中有1.2米以下儿童或70岁以上老人以及孕妇则统一安排由导游陪同在码头等候,如不放心,可随行一成人陪同,未游览项目费用将按实际成本退还,由此带来不便还请谅解;参加漂流时请妥善保管好您的随身物品防止掉入水中。漂流途中,船工会对水上烤鱼、拍照等作推销,非旅行社安排,请根据您的实际需求选择。

餐饮

早餐:包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阳朔

第3天 阳朔 桂林

第三天 餐:早中餐 住宿:桂林
◆早餐后游览央视著名广告《康美之恋》主要采景地【世外桃源】(约50分钟)亲身体验《桃花源记》中“小桥、流水、人家”的纯
自然意境,这里一年四季桃花盛开,桃树成林,莺歌燕舞,美不胜收。宛若陶渊明笔下“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
的桃源画境。
◆游览具有原生态瀑布群【古东瀑布】AAAA级(约120分钟),全国唯一由地下涌泉形成的多级串连瀑布,区内有八瀑九潭、
可尽享天然氧吧。最大特色:可换穿草鞋、戴上安全帽走瀑戏浪,形成独特的自然生态旅游观光风景。
◆游览【象鼻山】象鼻山是桂林的城徽山,是桂林旅游的标志山,它坐落在桂林市中心的漓江与桃花江汇流处,形似一头鼻子伸进漓江饮水的巨象,象鼻和象腿之间是面积约一百五十平米的圆洞,江水穿洞而过,如明月浮水。坐落西岸的象山水月与漓江东岸的穿月岩相对,一挂于天一浮于水,形成"漓江双月"的奇特景观。
【今日温馨小贴士】
1、古东瀑布景区如需攀爬瀑布必须换景区内安全装备,如:安全帽、草鞋、雨衣等费用10元/人起,请自行向景区购买。

餐饮

早餐:包含 中餐:包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桂林

第4天 桂林

第四天 餐:早中餐 住宿:桂林
◆早餐后览原汁原味、原生态、具有浓郁广西少数民族风情的【经典刘三姐大观园】AAAA级以歌会友、以歌传情、以歌为媒,
体验与美丽的刘三姐对歌比试,被三姐相中的幸运游客还可得到抛出的绣球。
◆赴桂林市民超市购买当地土特产馈赠亲友。
◆特别赠送价值198元大型山水奇幻5D秀——《梦幻漓江》或《桂林山水间》
◆有时间情况下赠送游览桂林文化新地标【日月双塔】,进入主题的文化公园(整座铜塔创下了三项世界之最)。
【今日温馨小贴士】
1、如因客人返程航班时间较早,行程内的景点走不完,我社按旅行社优惠价退还给客人(赠送景点除外)!
2、由于大家的回程交通方式拥有一定的差异性,届时导游会与大家约定好送机事宜,敬请谅解!

餐饮

早餐:包含 中餐:包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桂林

第5天 桂林 西安

第五天 餐:早餐 住宿:家
◆旅途结束:早餐后根据航班时间乘机( )返回西安,结束愉快旅程,返回温馨的家!
重要提示:以上行程仅供参考,旺季期间我社保有对行程或餐厅、住宿顺序前后调动的权利,实际游览顺序由地接社导游安排为准!

餐饮

早餐:包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温馨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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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交通:西安桂林西安机票及机建燃油,桂林当地空调VIP旅游车,每人一正座(21座以下的车型均无行李箱);
酒店住宿:(详细参考行程下方),(我社不提供自然单间,如出现单人由旅行社调整标间内加床或客人自行补足房差包房)
用餐标准:全程用餐4早3正1船餐(赠送一餐传统美食(粉吉鲜、带皮牛肉粉)每人一份、10人一桌8菜1汤,如人数不足将酌情少菜量;若用餐人数不足6人,导游现退餐费;早餐在酒店为赠送,不占床无早餐。若自愿放弃用餐,不退费用;
景点门票:景点第一大门票(不含景区电瓶车及自理项目;赠送项目,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成行,门票不退);
导游服务:专业导游讲解服务(不足八人,提供司机兼导游服务);
购物标准:景中店及市民超市不算店、如景区内有旅游商品兜售,不属于旅行社行为。
儿童费用:12周岁以下按儿童操作含餐费半价、导服、车位费,其他费用不含;儿童不占床不含早餐费及超高景区费用敬请家长自理!包括赠送景区,超高费用敬请自理!

桂林市区:铂悦酒店/丽枫酒店/维也纳大酒店/喀啥悦璟酒店/睿吉西山大酒店/鸿丰景城/红璞礼遇酒店/惠林顿国际店/维纳斯皇家酒
天街国际大酒店/盛世大酒店/中山国际大酒店/金嗓子国际大酒店/中隐国际酒店/观光大酒店/宜尚酒店/红公馆或同级。
阳朔县城:豪源大酒店/丽盛酒店/月光度假酒店/画中乐酒店/梵泊酒店/万紫千红酒店/阳朔维也纳印象店/铂曼酒店/木童酒店或同级。
备 注:桂林为国家三线以下旅游城市,酒店各项标准偏低,主要以卫生舒适为主,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哦!如客人对上述参考酒店安排不满意,处理方案如下:1、按实收价格退给客人自行订房,2、可自补当时差价升级客人满意的更高标准酒店!3如若遇以上酒店无房情况下,可安排同等级酒店!

费用不含

1、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费用;
2、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非免费餐饮费、洗衣、理发、电话、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费用;
3、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船(轮)、缆车、景区内电瓶车、动车票等费用;
4、酒店内儿童早餐费用及儿童报价以外产生的其他费用需游客自理;
5、购物场所内消费;
6、不含旅游意外保险及航空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7、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
8、“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签证说明

收客标准:
1、无同车费、无年龄限制、收客年龄:12~79岁畅收,12岁以下按儿童操作。18岁以下必须有父母陪同方可出行。
2、70岁(含)以上老人,必须签订免责书,健康证明、必须直系亲属65岁以下陪同方可出行。
3、如遇重大节假日或寒暑假或整团人数少于18人,如无法保证升级陆地头等舱大巴,则将按照30%空座率,为您安排三年内用车,敬请谅解!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D1 抵达桂林,自由活动 自理 桂林
D2 大漓江四星船、十里画廊、月亮山、遇龙河双人漂流、银子岩、印象刘三姐、阳朔西街 早中 阳朔
D3 世外桃源、象鼻山、古东瀑布 早 中 晚 桂林
D4 刘三姐大观园、山水间或梦幻漓江、赠送日月双塔、市民超市。 早中 桂林
D5 根据航班时间送团 早 家
备注 上述顺序仅供参考,导游会根据桂林市场旅游淡旺季或散拼团其他因素影响下,在不减少景点及不压缩游览时间的情况调整游览顺序,特此告知。

出行提示

1、全程使用空调旅游车,每人一个正座位,人数不足8人,提供导游兼司机服务。如有特别要求车辆,请提前说明,重新核价。旅游车到景点、餐厅期间客人统一下车,不在单独开车门给客人上车休息和开空调。贵重物品不能存放在车上。
2、由于旅行社组织的是散客拼团线路,未成年人须有成人陪伴出游,残疾人、老年人、行动不便者建议有家人朋友照顾同行,体弱多病及孕妇不建议参团,否则由此造成的不便或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3、桂林酒店标准比内地偏低,请旅游者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如遇旺季(每年3月1日至10月15日之间及特殊节假日)酒店资源紧张或政府临时征用等特殊情况,造成行程中备选酒店客满,我社有权调整为同等级标准以上酒店。酒店的退房时间为中午的12:00,返程为晚班机的旅游者可把行李寄存在酒店前台后自由活动或自补房差开钟点房休息。
4、行程中所含的餐食,早餐为酒店房含,不用不退。正餐按产品用餐标准操作,不含酒水。桂林用餐口味较辣,且普通团队餐厅菜式比较雷同。建议旅游者用餐可提前和导游沟通少辣,多辣。
5、行程所含门票指进入景区的首道门票,不包括该景区内电瓶车或景区内其他另行付费景点门票。行程中所含的所有景点门票已按景点折扣门票核算,故客人持有军官证、残疾证、老年证等优惠证件及其他特殊身份人士,则无退还。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策性调整导致无法游览的景点,我社有权取消或更换为其它等价景点,赠送景点费用不退,并有权将景点及住宿顺序做相应调整;景区后括号内备注游玩时间为抵达景区开始到离开景区为止时间。2017年9月15日起政府实行道路交通管制,十里画廊内景点(遇龙河、图腾古道、漓水古越、蝴蝶泉、大榕树、月亮山、金水岩、等景点)需另购买换车费20元/人,如不购买换车费则无法游览管制内
6、其中部分景区及酒店为方便旅游者有自设的商场及购物场所,并非我社安排的旅游购物店,此类投诉我社无法受理,敬请谅解;如
在自由活动期间有购物需求,请自行前往;当地购物时请慎重考虑,把握好质量与价格,务必索要发票,当地特产有罗汉果、桂圆肉、桂花香水、桂林三宝(辣椒酱、豆腐乳、三花酒)、白果、桂花糕……请到正规大型超市购买,切忌到路边小店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7、维权事宜注意:客人必须填写“游客意见书”,如果客人在意见单上填写“不满意”一栏后,可视为投诉范畴,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由;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请组团社在收客的时候告诉各位游客必须认真仔细填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负。投诉问题在旅游目的地就地解决(决不把问题带回组团社),请组团社告知游客/领队/全陪,返程后我社不接收投诉!旅行社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
本公司对以上条款保留最终解释权。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