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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广州往返德庆悦城龙母祖庙1天游
跟团游 编号:364502

广州往返德庆悦城龙母祖庙1天游

¥69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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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出行日期

11月、12月多日期出发

★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享有“古坛仅存”的美誉
★ 岭南最古老神庙——龙母祖庙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肇庆

详细行程

第1天 广州~德庆悦城龙母庙~返回广州

【A】06:40番禺百越广场东门(只接不送)
【B】08:00越秀公园地铁站C出口
回程越秀公园地铁站、如无备注默认越秀公园上车
乘车前往德庆,抵达后参观【悦城龙母祖庙】门票自理:《景区门票收费参考如下,实际以景区当天收费标准为准,仅供参考》门市全票50元/人;
免票: 1.2米(含)以下儿童,65岁(含) 以上长者、现役军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免费入庙: (详细可咨询)半票(25元人):12-1.5儿童,中小学生、60-64周岁长者(最后以昌区当天人报为准,有变动我司不另行通知。悦城龙母祖庙是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坐落在广东省德庆县悦城镇三江汇流处,因其蕴涵着深厚的龙母文化、古建筑文化、风水文化和历史文化而闻名海内外,成为了海内外龙的传人寻根问祖、四海朝宗、祈福观光的旅游圣地,在西江流域和港澳地区更是家喻户晓。它与广州陈家祠、佛山祖庙合称为岭南建筑三瑰宝。每年的农历五月初八"龙母诞"吸引着成千上万的海内外游客上香朝拜,烟火经年不衰,为百粤龙的子孙朝拜龙的母亲的圣地。
午餐(自费)自由品尝德庆地道农家菜。
参观完毕乘车返回广州,结束这次愉快的旅程!
注意:行程所列时间为参考时间,具体以实际出行时间为准;导游可根据当天交通情况,有权作出调整游览景点的先后顺序及时长。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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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按实际人数安排旅游大巴,保证一人一正座;
2、用餐:不含餐
3、门票:自理。
4、住宿:无。
5、服务:全程优秀导游服务。
6.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建议客人购买个人旅游意外险)。

费用不含

1.个人其他消费
2.景区内自设的购物商铺、娱乐等项目,属于旅游者个人消费行为,如产生纠纷或损失,本社不承担责任;
3.个人旅游意外险,建议客人购买意外保险。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1、本团须达到40人方成团出发,如因人数不足,则不能成团,我社将在出发前一天通知报名门店,退还已交团费,不另作赔偿,敬请留意。
2、请关注天气状况,备好防晒霜和遮阳帽,如遇到阴雨天气,请备好保暖外套。
3、在无导师或工作人员指导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攀爬基地设施或尝试各类冒险活动。
4、活动时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和带队导师沟通,任何人未经导师允许不得私自离队。
5、当天建议穿着运动休闲装。
活动流程根据当天具体情况调整,确保客人活动体验感。
**特别约定:
1、客人出团当天需要出示穗康码和接受体温测量,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因客人原因退团,按照《广州市国内旅游组团合同》第28条约定处理。旅行社有权拒绝客人上车,客人应自觉配合。
(1)客人不能出示穗康码或穗康码过期无效;
(2)客人出示的穗康码背景颜色为 “红码”高风险状态的;
(3)客人拒绝接受旅行社或相关部门体温测量;或受相关部门要求进行留观处理无法跟随团队行进的;
(4)客人通过药物等其他方式降低体温,隐瞒病情。
2、如客人出团当天出示的穗康码处于有效期内,且穗康码背景颜色为“ 蓝码”或“绿码”低风险状态的,但体温测量超过(含)37.3℃,旅行社有权拒绝客人上车,并视为双方解除合同,客人应自觉配合。
3、客人在车内、室内、人多的地方必须配带口罩,在游览过程中不聚众,与前后游客保持安全的距离。
4、旅行社强烈建议出行游客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具体保险险种请在报名时向销售人员咨询并购买,出行时请将该保单资料随身携带。
5、旅行社已经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了旅行社责任保险。
6、安全注意事项:本线路含有高风险项目,客人应遵照该活动项目经营者对年龄、身体的要求而谨慎选择参加;参加者须遵守活动项目要求和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切忌单独游玩,并应要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活动,切忌麻痹大意。未成年人一定要在成人的陪同和看护下方可参加。敬请客人务必在参加以上项目前充分了解项目的安全须知并确保身体状况能适应此类活动。如发生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伤害,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
1.请游客准时到达出团集合地点,过时不候
2.旅行社会按照本团游客的报名先后顺序统一安排坐车座位。如车上有老弱妇孺需要照顾的,请游客自觉礼让
3.游客在旅途中应时刻留意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游客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尤其是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旅行社对财物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交通阻塞、塌方、台风、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行程变更或取消行程,不视为旅行社违约,未能完成游览的景点我社只按旅行社协议门票价格退还,并参照按《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处理
5.离团说明: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我社视客人自动放弃行程,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6.景点游览、住宿的先后顺序以旅行社安排为准,将严格执行行程标准承诺;我社按客人报名先后顺序排位,预先给客人编排好车位,请客人自觉礼让,听从导游安排。
7.根据交通部门的通知,为保证游客乘车安全,严格要求旅行社的用车不能超载,若超载司机会被扣分或吊销牌照,并会进行罚款,所以即使是手抱婴儿也会安排一正座。一般1.2米以下的婴儿只收往返车位费,出发当天不能携带未报名的游客。
9. 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参团需监护人陪同或授权委托书;65岁以上老人参团需填写健康申明,70-75周岁(孕妇及超75周岁恕不接待)的老人须需填写健康申明、免责声明并有看护人陪同方可参团,否则不予接待,见谅!
10. 此线路产品,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收客情况,沿途顺路增加/减少/变更上下车点,实际上下车点以出团通知、导游通知为准,敬请客人谅解!

温馨提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旅游大巴)行驶时,乘坐人员应当使用安全带,如乘坐人员不系安全带将被交警处于200 元的罚款。我社郑重提醒,旅游者应当遵守规则,安全至上。乘坐旅游大巴时,因自身原因没有系安全带被交警查处,责任和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旅游者对此表示理解和接受。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